锡案例,生态被认为无法计算国家损失

雅加达 - 总检察长办公室(KEJAGUNG)被认为未能证明PT Timah Tbk采矿营业执照(IUP)区域锡商品贸易管理腐败的案件中的国家损失。

到目前为止,该州在一系列案件中的损失价值已达到300万亿印尼盾。

“检察官对他的判决坚定不移,但不幸的是,这一推定没有得到证据支持,证实了如此巨大的国家损失的价值,”马塔兰大学刑法专家Ufran Trisa于1月6日星期一说。

此外,Ufran还参考2014年第七号研究结果报告(LHK),在本案中基于生态损失计算国家损失。

据他介绍,目前没有强有力的论点表明,生态损失被列为该国的经济损失。

“生态损失更多的是污染或环境破坏,由于腐败而无法立即撤回,”他说。

此外,计算国家损失应成为宪法授权的金融审计局(BPK)的权威。

虽然,在2012年宪法法院(MK)第31号裁决之后,这一权力被分散到包括金融和发展监督局(BPKP)在内的各个机构。

「只是,通常,基于宪法形成的BPK审计的结果实际上被BPKP审计排除在外,BPKP审计仅基于总统条例形成。这在宪法上非常尴尬,“Ufran说。

目前,AGO已指定5家涉嫌为国家损失做出贡献的公司。

这五家公司包括PT Refined Bangka Tin(RBT),PT Stanindo Inti Perkasa(SIP),PT Sariwiguna Bina Sentosa(SBS),Tinindo Inter Nusa(TIN)和CV Venus Inti Perkasa(VIP)。

PT RBT被指控造成约38.5万亿印尼盾的国家损失,PT SBS为23.6万亿印尼盾,PT SIP为24.3万亿印尼盾,CV VIP约为42万亿印尼盾,PT TIN为23.6万亿印尼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