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根除总统门槛的原因,违反道德和正义
YOGYAKARTA - 宪法法院在2017年关于大选的第7号法律第222条中正式废除了总统门槛规则。总统门槛是百分比的最低门槛,作为提出总统和副总统对的条件。那么,宪法法院删除总统门槛的原因是什么呢?
在总统门槛规定中,规则要求要求要求在DPR中持有席位的最低百分比或在先前选举中获得政党选票或政党组合的百分比,以提交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
法律规定,政党或政党组合提名总统和副总统的门槛,即至少占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席位数的20%,占全国有效选票的25%。
MK主席Suhartoyo周四(2025年1月2日)在全体会议室宣读第62 / PUU-XXII / 2022号决定时说:“完全批准请愿人的申请”。
宪法法院(MK)副首席大法官萨尔迪·伊斯兰(Saldi Isra)解释说,根据印度尼西亚共和国1945年宪法第6A条第(2)款的讨论会议记录,提出总统候选人和副总统候选人的权利是参加选举的政党或联合政党的宪法权利。
在本案中,宪法法院认为,利用上届众议院选举结果作为确定政党提议总统令权的基础,简化政党的想法被认为是不公平的。
萨尔迪说:“此外,通过使用以前的众议院议员选举结果,无论是否认识到,被宣布有资格参加选举的新政党立即失去了提出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配偶的宪法权利。
宪法法院(MK)裁定,2017年第7号法律第222条中总统门槛的规定自然可被视为限制和消除政党提名总统和副总统的宪法权利。这主要影响不符合全国有效选票比例或根据先前选举结果在DPR RI中的席位数的政党。
萨尔迪·伊斯兰教法(Saldi Isra)透露,百分比门槛的实施被证明在减少参加选举的政党数量方面无效。此外,数字或百分比的确定不被视为基于明确的计算或强大的理性依据。
“在这种情况下,制定门槛金额或百分比的政党很难被判断为没有利益冲突,”萨尔迪继续说道。
宪法法院(MK)观察到,印度尼西亚的政治动态往往被指示确保总统选举(Pilpres)只有两对候选人参加。宪法法院认为,这种情况有可能引发社会的两极分化,如果管理不当,可能会威胁到国家的团结。
虽然总统选举是与立法选举同时举行的,但基本上选民赋予的授权仍然是分开的。宪法法院还评估说,根据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席位数,总统门槛的实施反映了议会制度逻辑的应用,在印度尼西亚所坚持的总统制度的框架内。
因此,宪法法院认为,2017年第7号法律第222条中总统门槛的规定不仅侵犯了政治权利和人民的主权,而且还违反了道德、理性和创造不可接受的不公正的原则。
以下是宪法法院删除总统门槛的原因的概述,该门槛规定了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资格的门槛。作出这一决定的理由是,总统门槛违反了道德、理性和不公正。还读到总统门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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