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K:竞选候选人参加地区选举的竞选官员必须休假
雅加达 - 宪法法院(MK)裁定,演员地区的首长或副首长必须在州保护区外休假,并禁止在竞选阶段,安静期和投票日使用与其职位有关的设施。
这些规定是宪法法院对2016年第10号法律第70条第(3)款关于州长,摄政王和市长选举(Pilkada法)的新规定。在本案中,宪法法院批准了中爪哇省Kebumen的Bojongsari村村长Edi Iswadi提交的一些物质测试申请。
MK Suhartoyo主席在1月2日星期四在雅加达MK全体会议室宣读第154 / PUU-XXII / 2022号决定书时说,“Mk Suhartoyo部分批准请愿人申请,”被Antara扣押。
第70条第(3)款《选举法》最初仅规定:“在竞选期间,在同一地区重新提名的州长和副州长、摄政王和副摄政王、市长和副市长应符合以下条件:a.在国家主管之外休假;b.禁止使用与其职位相关的设施。
如果提到上述规定,竞选期届满后,代理区域首长或副区域首长将再次担任区域首长或副区域首长。然后,在安静期和投票日,有关人员将重新获得其职位的权力和设施。
法院裁定,这些条件实际上为地区首长或副首长滥用职权和设施的可能性提供了广泛的机会,他们在同一地区重新提名。这有可能违反公正和公正的选举原则。
Suhartoyo在宣誓书中宣誓书中宣誓书中宣誓书中宣誓书中宣誓书中宣誓书中宣誓书中宣誓书中宣誓书中宣誓书中宣誓书中宣誓书中宣誓书中宣誓书中宣誓书中宣誓书中宣誓书中宣誓书中宣誓书中宣誓书。
因此,为了提供诚实和公平的选举,有必要增加或延长在国家保护区以外休假的时间,并禁止使用现任地区首长或副首长的职位设施。
不仅在活动期结束之前,而且在平静期和投票日。
Suhartoyo补充说:“因为,根据法院的说法,地区负责人和/或副地区负责人,无论是现任者还是非现任者,都应该在竞选期间,平静期和投票日,在同样的待遇中拥有同样的权利,机会,正义和平等性。
宪法法院认为,只要不解释“国家免税以外的休假,禁止在竞选期间、平静期和投票日使用与其区域负责人和/或副区域负责人职位相关的设施,该条款是违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