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在UIN望加锡假币案中发现存款证书的声音

雅加达 - 印度尼西亚银行(BI)就警方在南苏拉威西岛Gowa Regency的UIN望加锡披露假币案件时,政府证券(SBN)证书700万亿印尼盾和BI存款45万亿印尼盾的调查结果发表了意见。

印度尼西亚银行BI货币管理部负责人Marlison Hakim证实,关于Gowa警察的调查结果,这些调查结果被怀疑是虚假的国家证券和BI存款的假证书,BI从未签发过BI存款证书文件。

“与此同时,SBN的所有权是无字母(没有warkat)的,这意味着投资者持有的所有权证书文件不存在,因为投资者的所有权是电子记录的,”他在12月31日星期二的一份声明中解释说。

马利森说,关于南苏拉威西岛戈瓦的假币案件的披露,根据BI对证据样本的研究,发现证据是质量非常低的假币,并且通过3D方法(看到,摸索,处理)很容易识别。

根据Marlison的说法,假币是使用打印机注射注射印刷技术和典型的印刷印章印刷的,因此随着新闻的流传,没有使用抵押印刷技术的伪造。

“这符合国家警察的调查结果打印机的证据,这是一个普通的普通印刷机,不属于印刷金钱机,”他解释说。

马利森说,没有成功伪造的货币安全要素,例如,安全线,水标,电解密和UV图像只是使用丝网打印,使用的纸张是普通纸。在优质U灯下发现的假币在位置,颜色和形状上都具有很低的出血率,与原始印尼盾币的货币不同。

Karena itu, Marlison menyampaikan masyarakat tidak perlu khawatir untuk tetap dapat bertransaksi secara tunai, namun tetap perlu berhati-hati dan mengenali ciri-ciri uang asli dengan cara 3D, yang dapat diakses pada website BI pada https://www.bi.go.id/id/rupiah/gambar-uang/Default.aspx.

他说,关于社交媒体上关于如何测试印尼盾货币的真实性信息,人们不需要采取其他可能损害金钱的行动,例如分割金钱。

“与厚度较大的商品一样,任何条件下的印尼盾钞票(无论是值得分配还是破碎)也可以使用某些技术或方法分配,”他说。

马利森说,分割印尼盾币也是分类损害金钱的行为之一,也是刑事制裁的违规行为。

2011年关于货币的第7号法律第35条规定,任何人故意破坏、削减、破坏和/或更改印尼盾,意图贬低印尼盾作为国家象征的荣誉,应处以最高5年徒刑和最高10亿印尼盾的罚款。

“BI将继续努力提高印尼盾的质量,使印尼盾的设计更加容易识别,并使伪造变得困难。此外,BI将继续通过Cinta,Bogga,Paham Rupiah活动教育全国社会各阶层,“他解释说。

马利森邀请公众通过3D方法(可见、可见、可解)识别印尼盾货币的真实性特征,并始终照顾印尼盾货币,以防万一假币犯罪。

“人们总是实施5 不用:不要折磨,不要折磨,不要折磨,不要折磨,不要折磨,不要折磨,不要折磨。通过社会化和公共教育,包括通过社交媒体内容和BI网站,不断传播印尼盾货币真实性特征的信息,“他解释说。

此外,Marlison表示,公众还可以使用紫外线(UV)灯形式的辅助工具来识别以多种颜色行驶的印尼盾纸币的真实性特征。

马利森强调,BI还始终提醒公众对印尼盾犯罪的惩罚。

《货币法》第36条规定,凡伪造印尼盾的人,最高可判处10年徒刑,最高罚款100亿印尼盾。

此外,任何人流通和/或花费他所知道的假印尼盾印尼盾的人,最高可判处15年徒刑和最高500亿印尼盾罚款。

“BI定期与Botasupal(BIN,Polri,检察官办公室,DJBC),银行和其他相关机构的所有要素协调,以防止和根除假币,”他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