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国少年用塞库杀害同学,被判处无期徒刑
雅加达 - 中国北部的一家法院判处2名青少年无期徒刑和12年徒刑,罪名是用砍刀杀害同学。
男性嫌疑人张和李分别被希伯来省汉丹市的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和12年徒刑。
广播机构CCTV表示,第三名嫌疑人Ma依法逃脱了“特殊惩教教育”的判决。这三人在谋杀时年仅13岁。
肇事者于3月10日被发现13岁受害者王的尸体被埋葬在城市郊区温室的一个浅洞中一天后被拘留。
路透社12月30日(星期一)报道,法院表示,张正当负责王子用砍刀谋杀,并成为策划谋杀的当事方。
李先生参加了下一次谋杀和埋葬。
法院解释说,被告马跟随两名朋友前往谋杀现场,目睹了谋杀,但没有参与。
2021年,中国将某些罪行的刑事责任年龄从14岁降至12岁,但仍禁止未成年人死刑。
12至14岁的嫌疑人因严重罪行而面临刑事责任,例如如果检察官批准指控,则有意谋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