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船曾经给值得航行, Rp13.3 万亿罚款将支付合资企业

雅加达——在苏伊士运河搁浅的巨型集装箱船"曾经"的技术经理伯恩哈德·舒尔特船舶管理公司(BSM)表示,在获得批准后,有法律纠纷的船舶准备继续航行。

据路透社4月15日报道,伯恩哈德·舒尔特船舶管理公司(BSM)在一份声明中说,曾经有人宣布吉文能够下一次从大苦湖前往赛义德港,在启程前往鹿特丹之前,他将再次接受评估。

自3月29日以来,集装箱船"Ever Given"号一直在运河两部分之间的湖中。这艘400米(430码)长的船只在运河中滞留了6天,阻塞了交通。

埃及苏伊士运河管理局(SCA)周三表示,旨在就提出的赔偿要求达成协议的谈判可能需要一段时间

"SCA捕获该船的决定非常令人失望。从一开始,BSM及其机组人员就与所有当局进行了充分合作,"BSM首席执行官伊恩·贝弗里奇在一份声明中说。

"BSM的主要目标是迅速解决这个问题,使船舶和船员能够离开苏伊士运河,"他继续说。

SCA 提交的相关赔偿索赔金额为 9.16 亿美元或约 13.3 万亿卢比,这使得 Ever Given 迄今被扣留,可能会共同支付。

康泰纳·埃弗·吉文的船在苏伊士运河搁浅。(苏伊士运河管理局)

Ever Given在伦敦高等法院提交的一份文件中,赔偿要求可以与长荣(台湾远洋运输公司)、保险公司和船上集装箱货物的所有者共享。

Ever Given的船主在四月初向租船的长荣海洋公司提出了"一般平均"索赔。诉讼包括其他15个可能被要求支付索赔的当事方。

"一般平均"是一项海事法律原则,要求每艘船的客户在船舶面临悲剧或故障时分担所涉及的风险和成本。

长荣航空发言人解释道:"长荣海事于4月1日收到代表 Ever GIVEN 所有者的律师的通知,称鉴于接地事故可能产生的义务和赔偿,该船东已根据 1995 年《商船法》向英国高等法院提出海事限制索赔。

宣布一般平均值将阻止船主肖伊·基森·凯沙和他的保险支付沉船的大部分损失。但它可能导致人们接收仍在船上的物品的等待时间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