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托设施由MCH法授权,必须在办公室

雅加达 - 众议院议长Puan Maharani强调了政府要求办公室为其员工提供日托设施的呼吁。工作场所必须根据2024年关于母亲和儿童福利的第4号法律在生命前千天(UU KIA)阶段的授权提供日托。

“根据MCH法中的规则,在办公室提供日托设施实际上是强制性的,这是DPR的倡议,”Puan Maharani在12月13日星期五说。

此前,人口和家庭发展部长(Dukbangga)/BKKBN Wihaji负责人要求在办公室或机构提供高质量的日托或日托。为了提供优质的幼儿育儿服务,Kemendukbangga还在Taman Asuh Anak(Tamasya)和Teladan Father's Movement(GATE)的日托/日托中推出了育儿计划。

日托的提供中强调的一件事是,对于在工作中难以留下子女的父母来说,这是一个支持设施。Puan说,这个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DPR关注的问题,因此它也被纳入DPR前段时间通过的《妇幼保健法》。

「作为一名职业母亲,我非常了解父母面临的问题。由于每个家庭的条件不同,并非所有职业父母都可以将孩子留在家中给他们的家人或看守人,“第一位担任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议长的女性说。

因此,众议院通过《妇幼保健法》试图为职业父母提供解决方案,特别是为妇女作为母亲提供解决方案。《妇幼保健法》本身就是一项规定,确认儿童的成长和发展是一项集体责任,而不仅仅是母亲。

“MCH法确保各方都参与儿童的成长和发展进程,以催生优秀的印度尼西亚一代,”Puan解释说。

「因为照顾孩子不仅是母親的责任,也是父親和其他家庭的责任,包括政府的责任和环境,其中也有工作社区,”他继续说道。

《妇幼保健法》第30条第(3)款规定了在私营公司和政府机构办公室提供日托的规则。该条规定了为孕妇和分娩者提供设施和基础设施的义务。

文章指出,有许多设施、适当的住宿、设施和基础设施必须为孕妇和分娩后提供工作场所,即卫生保健设施、提供哺乳室和日托。

Puan认为,日托设施的规则是一种支持职业妇女的一种形式。这样,职业女性在照顾孩子方面仍然可以富有成效,并发挥作用。

「妇幼保健法的精神确实是保障母亲和子女的福利。这就是为什么日托设施必须成为相关利益相关者的担忧,“Puan解释说。

「有了工作日托,母亲和父亲可以继续工作,同时仍然可以监督孩子。在休息期间,父母可以检查或与孩子一起玩耍,“两个孩子的母亲补充说。

Puan补充说,办公环境中的日托设施将对儿童非常有益。靠近父母的位置将为儿童增加安全感,这是支持儿童成长发育过程的因素之一,特别是对于幼儿。

“但有必要确保提供的日托必须具有优质性。不仅在位置和服务方面,而且在父母工作期间陪伴孩子的促进者,“Puan说。

PMK的前协调部长表示,工作场所的优质日托设施必须是公司最低标准的一部分。Puan认为,这很重要,这样父母就可以舒适地工作,而不会担心孩子的安全,最近日托中发生了许多暴力案件。

“我们不仅谈论实际解决方案,还谈论国家如何创造一个支持妇女和儿童成长发育的工作生态系统,”她说。

“因为这些孩子是国家的资产,将带领印度尼西亚前进,所以国家的所有要素都必须能够确保儿童有良好的成长和发展,”Puan补充说。

出于这个原因,Puan要求政府在实施KIA法时立即发布计划和衍生规则,包括在有义务在工作环境中提供日托设施方面。

卡诺的孙子说:“我们鼓励政府加快实施和监督这一政策,以便社区真正感受到好处。

Puan还鼓励政府扩大与私营部门的合作,在工作中实施女性友好政策。该政策不仅改善了妇女的生活质量,而且加强了她们对经济发展的贡献。

“当父母担心孩子的状态时,无论是否直接,通常都会对工作产生影响。这是人为的一面,“Puan说。

“但相反,当父母感到舒适时,他们的工作动力会更高。当然,这将对公司或他们工作的地方产生积极影响,“他继续说道。

另一方面,Puan表示,《妇幼保健法》是本着确保职业妇女能够享有权利的精神制定的。《妇幼保健法》不仅涉及办公室的配套设施,还规定妇女拥有产假权,以及妻子分娩的男性工人的陪产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