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加的女子被追赶,被前男友的硬水淹没,警察:嫉妒的动机
雅加达 - 去年12月7日星期六晚上,一名姓名首字母为FR(20)的女子在西爪哇省勿加市北勿加被硬水。现在,警方已经解释了嫉妒,成为嫌疑人AR(25)向FR泼硬水的动机。
“首字母缩写为AR(25)的嫌疑人自一年前以来一直是受害者的女朋友,然后嫌疑人嫉妒,因为受害者经常与其他男性一起被发现,”地铁再也警察公共关系主管,警察局长Ade Ary Syam Indradi在一份声明中说,ANTARA于12月14日星期六报道。
阿德·阿里说,由于嫉妒,AR最终打算伤害受害者,2024年11月,肇事者从网上商店购买硫酸液体。
“事件发生时,肇事者跟踪了与一名男子一起行走的受害者,在一个黑暗的地方经过时,肇事者立即接近受害者并将事先准备好的硫酸液体浇在受害者的脸上和身体上,导致受害者严重烧伤,”Ade Ary说。
根据Ade Ary的说法,在受害者于周日(8月12日)报告事件后,该团队立即处理了犯罪现场,观察,并在犯罪现场周围与受害者和证人进行了采访。
“然后在12月13日星期五00.16 WIB在西爪哇茂物摄政区Cibinong区Kladenan的Arkopolis Complex,警察成功地逮捕了AR嫌疑人,”Ade Ary解释说。
从嫌疑人手中获得的证据是一辆摩托车,一双人字拖,一件黑色T恤和一部黑色手机。
“此外,嫌疑人和证据被带到地铁再也地区警察Subdit Tahbang / Resmob Ditreskrimum的1号部队办公室进行进一步调查,”Ade Ary说。
根据Ade Ary的说法,嫌疑人受《刑法典》第354条的约束,该条涉及《刑法典》第353条关于预谋迫害的严重迫害,并附属于《刑法典》第351条关于普通迫害的威胁,并处以8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