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认为不容纳若干德利克,KPK称Tipikor Law的修订正在紧急进行中

雅加达 - 根除腐败委员会(KPK)主席纳瓦维·波莫兰戈(Nawawi Pomolango)表示,需要对Tipikor法进行更新。他称这一步是印度尼西亚适应全球法律动态的一种方式,并履行作为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UNCAC)的国家的义务。

纳瓦维在12月10日(星期二)纪念世界反腐败日(哈科迪亚)的背景下,在举行题为“更新腐败法”的法律研讨会上传达了这一点。他说,作为修订材料,需要更深入地研究的许多文章。

「Tipikor法中尚未规定许多delik。首先,具有影响力的交易,通常涉及滥用官员在商业交易中的影响力,“纳瓦维在12月12日星期四引用的一份官方书面声明中说。

此外,纳瓦维还提到非法授权或不自然财富增加。“KPK拥有的国家组织者财富报告机制不能成为腐败案件指控的基础,”他说。

“(然后,编辑)私营部门的贿赂和对外国公职人员的贿赂也尚未得到满足,”他继续说道。

法律、人权、移民和惩教事务协调部长(Menko Imipas)Yusril Ihza Mahendra同意Tipikor法的更新需要完成。作为消息人士,他说,作为第7届阿斯塔·西塔任务的一部分,政府确实专注于加强政治,法律和官僚改革。

“在最初的改革中,我们注意到Tipikor法规的非常快的更新。然而,直到现在,印度尼西亚摆脱腐败的希望仍然远未达到目标。这是更新法律法规以及加强执法官员的承诺的重要注意事项,以便以最佳方式实现根除腐败,“他说。

国家法律与国际框架的协调,特别是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的实施,印度尼西亚已通过2006年第7号Ri法批准,也需要进行。

「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后,我们有义务将其条款纳入国民法。该条例必须符合国际标准,以促进更有效的跨国合作,“Yusril说。

与此同时,印度尼西亚大学法学院教授Topo Santoso表示,目前的Tipikor法不符合UNCAC。

“一些规定,特别是刑事规定,需要具体规定才能实施,”他在作为发言人出席会议时说。

「这些规定,如联合国刑事调查局刑事定罪第三章所述,不是直接适用(非自执行),需要国家法律的安排,”托波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