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玛腐败,三名冶炼厂老板被判处8-14年徒刑

雅加达 - 共有三名私人冶炼厂官员因涉嫌锡腐败而被判处8年至14年徒刑。

有问题的三名冶炼厂高级官员,即CV Venus Inti Perkasa(VIP)和PT Menara Cipta Mulia(MCM)Tamron别名Aon的受益人所有者,他们被判处14年徒刑,以及运营CV VIP和PT MCM Achmad Albani的总经理,以及CV VIP Hasan Tjhie的总裁,他们被指控每人8年徒刑。

“我们要求被告被判犯有共同腐败罪,”总检察长办公室检察官(JPU)Ardito Muwardi在雅加达Tipikor法院的听证会上宣读指控时说,ANTARA于12月9日星期一报道。

除了三名私人冶炼厂官员外,还有锡矿石收集者(收集者),Kuan Yung又名Buyung,被判处8年徒刑。

不仅被判入狱,四名被告还被JPU指控对Tamron处以10亿盾的罚款,而Albanni,Hasan和Buyung则被指控处以每人7.5亿盾的罚款,每人被判处六个月的监禁。

与此同时,对于Tamron来说,他还被要求以3.66万亿盾的替代金形式支付额外的刑事指控,为期8年监禁。

因此,JPU认为,经2001年第20号法律修订的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31号法律第2条第(1)款第18条,对四名被告的行为进行了监管和刑事威胁。《刑法典》第55条第1款第1款,作为第一项起诉书。

特别是Tamron,JPU要求他还被宣布犯有洗钱罪(TPPU)的有效和令人信服的罪行,从而违反了2010年关于防止和根除洗钱罪的第8号法律第3条,作为第二项主要指控。

前四名被告涉嫌在2015-2022年PT Timah Tbk.采矿营业执照(IUP)区域的锡商品贸易管理中涉嫌腐败案件,使国家财政损失了价值300万亿印尼盾。

损失包括2.28万亿印尼盾,因与私营冶炼厂租赁物流处理设备(加工)的合作而损失,26.65万亿印尼盾,因向PT Timah的矿业合作伙伴支付锡矿石而损失,271.07万亿印尼盾,因环境损失。

在本案中,Tamron与Achmad,Hasan和Buyung一起,通过CV VIP及其附属公司,即CV Sumber Energi Perkasa,CV Mega Belitung和CV Mutiara Jaya Perkasa,被指控从PT Timah的IUP地区非法采矿中购买和/或收集锡矿石。

该活动还与其他私人冶炼厂共同开展,包括PT Refined Bangka Tin,PT Sariwiguna Binasentosa,PT Stanindo Inti Perkasa和PT Tinindo Internu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