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猥儿童在巴淡岛总检察长拘留中心死亡
巴淡岛 - 塞库邦警察局局长Barelang,Kompol Benhur Gultom解释了囚犯的年表,首字母缩写为EB(34)在巴淡岛市的Kejari拘留中心自杀身亡。
“EB是Sekubang警方猥未成年人案件的囚犯。他的地位被暂时存放在巴淡岛市检察官办公室的拘留室,用于第二阶段程序,此前他的案件档案被JPU宣布完成(P-21)“,Benhur说,据ANTARA报道,12月5日星期四。
她解释说,在WIB的09.10,三名Sekupang警察人员将两名囚犯,即从Sekupang警察局到巴淡岛地区检察官办公室的EB和J。
目前,EB囚犯正在移交第二阶段,而J囚犯被带到巴淡岛地区法院作为其他案件的证人。
“在被转移之前,EB囚犯已按照SOP进行体检,该SOP于09.30 WIB在Barelang警察Kilinik有效,”他说。
之后,在印度尼西亚西部时间10.00左右,EB囚犯到达巴淡岛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并被Bripka Budi Sugiarto带到临时拘留室,然后被一名名叫Kukuh Afif的检察官办公室官员锁在牢房中。
.m 10:50,他继续说,一名Sekupang警察官员听到来自EB被拘留的房间的临时拘留室内部的尖叫声。
“这些喊叫声听起来像是”吊自杀”。警察立即跑向牢房,发现一些人试图通过降低EB来提供帮助,该EB在脖子上用布挂着,“他说。
他说,这块布夹在电池内的通风铁上。
他说,根据对EB尸体的visum结果,它表明由于力和力死亡的迹象,颈部有压力擦伤。
从犯罪现场对证人的询问中得出结论,据称EB的死亡是由上吊自杀引起的。
“这一事件已被报告给巴淡岛市警方进行进一步调查,因为地点(犯罪现场)和地步位于巴淡岛市的管辖范围内,”Benhur说。
另外,巴淡岛检察官办公室情报科科长Tiyan Andesta表示,巴淡岛检察官办公室仍在探索囚犯自杀背后的动机。
“将进行进一步调查,以揭露巴淡岛总检察长办公室拘留室内发生的自杀的确切原因,”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