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维 公诉人被判处一年徒刑

MEDAN - 北苏门答腊巴东西杜安地区法院的法官小组判处检察官Jovi Andrea Bachtiar一年刑事审判,罪名是通过他的社交媒体帐户犯下罪。

“判处被告六个月的监禁,”主审法官Irpan Hasan Lubis在北苏门答腊Padangsidimpuan地区法院表示,ANTARA于11月26日星期二报道。

法官表示,除非将来有法官的命令,否则不需要服刑,因为被告被判有罪。

“被告被判犯有在审判期结束前犯下其他犯罪行为,”Irpan法官说。

法官小组说,被告检察官Jovi被证明犯有犯罪行为,故意侵犯他人的荣誉或良好声誉。

这是通过声称某事来完成的,以便以电子技术信息的形式普遍知道。

“被告被发现违反了2024年第1号法律第45条第(4)款,该款涉及2008年关于电子信息和交易的第11号法律的第二修正案,”他说。

此外,法官小组还规定,被告Jovi的被捕和拘留期限完全从判处的刑期中扣除。

“命令被告Jovi Andrea Bachtiar被城市拘留所开除,”他解释说。

针对判决,JPU Kejari Tapanuli Selatan(Tapsel)和被告Jovi对判决提出上诉。

判决低于JPU Kejari Tapsel的指控,后者此前曾指控被告Jovi判处两年徒刑和1亿盾的罚款,为期六个月的监禁。

另外,Kasi Intelijen Kejari Tapsel Obrika Yandi Simbolon表示,他的政党立即对判决提出上诉。

“宣读判决书后,JPU立即通过PN Padangsidimpuan的书记员身份向棉兰高等法院(PT)提出上诉,”Obika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