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X通过监管更新改善共同基金生态系统

雅加达 - PT Bursa Efek Indonesia(IDX)通过发布和实施I-C号法规的更新,为市场参与者制定更灵活、更宽松的法规,加强了印尼资本市场的共同基金生态系统。

IDX董事会法令第00183/BEI/11-2024号规定了这一规定,该法令涉及以集体投资合同(KIK)形式注册共同基金参与股,其参与股在交易所交易。

“随着市场的发展,进行此法规的更新是为了加强相关的监管框架,”IDX公司秘书Kautsar Primadi Nurahmad援引Antara的话说。

Kautsar解释说,在最新的I-C号法规中,有关于KIK形式的共同基金的安排,其参与股通过应用多级功能在证券交易所交易。

Kautsar表示:“希望这一实施能够支持产品开发,并为投资者增加选择或参考。

同时,本规定于2025年11月15日生效,或自最新编号I-C法规颁布之日起一年。此外,他继续说,在最新的编号I-C法规中,净资产价值(NAB)也有最初在交易所交易股票的KIK形式共同基金的最低变化。

最初设定的初始NAB为最低50亿印尼盾,目前降至10亿印尼盾。

他希望这种调整能够促进和鼓励投资经理(MI)发行更多IKK形式的共同基金产品,其参与单位在交易所或交易所转向基金(ETF)上交易。

Kautsar表示:“为了确保这一新实施的顺利实施,IDX为投资经理(MI)在提交上市文件方面提供了一个过渡期。

过渡期内,投资经理(MI)仍然可以通过紧凑磁盘、硬盘或其他电子媒体以电子形式提交文件(副本),以IDX发行的与通过电子系统提交文件相关的通知。

“这个过渡期允许市场参与者在不干扰运营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其注册义务,”Kautsar说。

此前,KIK形式的共同基金参与单位的注册条例在I-C号条例中受到监管,该条例是根据PT Bursa Efek Jakarta董事会法令制定的,编号为Kep-310 / BEJ / 12-2006,于2006年12月22日关于在交易所上市和交易KIK形式的共同基金参与单位。

IDX董事会法令编号Kep-00183 / BEI / 11-2024中规定的I-C号条例的颁布,2006年12月22日根据PT Bursa Efek Jakarta董事会法令Kep-310 / BEJ / 12-2006确定的先前I-C号条例已正式撤销并被宣布无效。

通过实施最新的I-C号法规,IDX希望通过对投资经理(MI)和资本市场参与者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KIK形式的共同基金参与股的更结构化的指导,加强印尼资本市场的共同基金生态系统,同时增加对投资者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