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0月,数字经济税达到29.97万亿印尼盾
雅加达 - 财政部(Kemenkeu)的税务总局(DGT)在2024年10月31日之前,数字经济商业部门的收入为29.97万亿印尼盾。
这一数额来自通过电子系统征收的贸易增值税(VAT)为23.77万亿印尼盾,加密税为9428.8亿印尼盾,金融科技税(P2P借贷)为2.71万亿印尼盾,以及其他方通过政府采购信息系统(SIPP税)为商品和/或服务采购交易征收的税收为2.55万亿印尼盾。
同时,截至2024年10月,政府已任命193名PMSE商业行为者成为增值税(VAT)的征税人。
这一数额包括十五个任命的PMSE增值税收集者和十月份PMSE增值税收集者数据的三次修正或更改。
咨询,服务和公共关系主任Dwi Astuti表示,在所有任命的收集者中,170名PMSE已收集和存入23.77万亿印尼盾的PMSE增值税。
“这一数额来自2020年的7,314亿印尼盾,2021年的3.90万亿印尼盾,2022年的5.51万亿印尼盾,2023年的6.76万亿印尼盾,2024年的6.86万亿印尼盾,”他在11月13日星期三的一份声明中说。
截至2024年10月,加密税收收入已达9428.8亿印尼盾。收入来自2022年的2464.5亿印尼盾,2023年的2208.3亿印尼盾和2024年的4756亿印尼盾。
加密税收入包括交换机加密销售交易的4,415.7亿印尼盾PPH 22收入和交换机加密购买交易的5013.1亿印尼盾DN增值税收入。
与此同时,截至2024年10月,金融科技税(P2P借贷)也贡献了2.71万亿印尼盾的税收收入。金融科技税的收入来自2022年的4463.9亿印尼盾,2023年的1.11万亿印尼盾和2024年的1.15万亿印尼盾。
同时,金融科技税包括WPDN和BUT收到的贷款利息的PPh 23为7894.9亿印尼盾,WPLN收到的贷款利息的PPh 26为4888.6亿印尼盾,DN的期存款利息为1.43万亿印尼盾。
Dwi表示,其他数字经济企业的税收收入来自SIPP税收。截至2024年10月,SIPP税的收入为2.55万亿印尼盾。
Dwi表示,SIPP税的收入来自2022年的4023.8亿印尼盾,2023年的收入1.12万亿印尼盾,2024年的收入1.03万亿印尼盾。SIPP税收入包括1726.8亿印尼盾的所得税和2.38万亿印尼盾的所得税。
Dwi说:“为了为传统和数字商业行为者创造公平和商业平等的场地,政府仍将任命PMSE商业行为者,他们从国外向印度尼西亚的消费者销售产品并提供数字服务。
Dwi还补充说,政府将探索其他数字经济企业税的潜在收入,例如加密资产交易交易的加密税,贷款人支付的贷款利息的金融科技税,以及通过政府采购信息系统采购商品和/或服务的交易的SIPP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