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议院同意申请对《建筑服务法》的修订,拉萨鲁斯:由于缺乏监督

雅加达 - 众议院第五委员会同意在不久的将来修订2017年关于建筑服务的第2号法律(UU)。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第五委员会主席Lasarus表示,由于缺乏监督,需要进行这一修订。所以,有很多麻烦的工作。

「第五委员会已通过立法机构向众议院提交了名誉众议院,我们将修改《建筑服务法》,我们将修订。我们将提交要观察的更改之一是,LPJK将被提议不受PUPR部的约束,“Lasarus在10月30日星期三在雅加达Senayan议会大厦与公共工程部举行的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第五委员会工作会议(Raker)上说。

「过去,对,是的,PUPR部,先生。因此,稍后,我们将使这个LPJK退出该部,因为到目前为止,我们看到与货物和服务采购相关的检查和平衡薄弱,“他继续说道。

关于该机制的准备,Lasarus说,将进一步讨论,包括学术手稿等。

「因为前段时间通过的《建筑服务法》存在偏差,国有企业在国家预算活动中占主导地位。因此,该地区的小公司有责任完成合同。如果它没有完成或有问题,区域公司会要求,“他说。

根据Lasarus的说法,DPR的这一步骤不能与在完成施工项目时遇到问题的招标持有人公司分开。

“大作品不动员设备,他们向当地公司借用设备。当损失出现问题时,被遗弃,借用工具的人没有得到报酬,有很多作业行为,“他说。

2017年关于建筑服务的第2号法律取代了1999年第18号《建筑服务法》,该法已有效期约17年。该法律是努力实现良好治理,对1999年《建筑服务法》颁布后生效的其他部门法规的开放和协调的要求的一部分,例如2014年关于工程的第11号法律,2003年关于人力的第13号法律,2008年关于电子信息和交易的第11号法律,2014年关于地方政府的第23号法律和其他相关规则。

众所周知,《新建建筑服务法》由14章106条组成。《建筑服务法》不再仅面向PUPR领域的事务,而是全面涵盖印度尼西亚建筑工作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