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印尼银行六大"新当局",以解决COVID-19的经济影响

雅加达 - 政府一直在寻找方法来对抗冠状病毒或COVID-19大流行在印度尼西亚。不仅为受影响的行业提供刺激措施,还发布了《政府监管替代法》(Perppu),该法于2020年1月1日颁布,内容是国家金融政策和金融体系稳定。

印尼央行行长佩里·沃吉约说,作为减轻COVID-19影响的联合预期措施,需要监管。因为,有些政策没有受到监管或超过现行法律的权威。

根据该条例,有六个新当局授予BI。首先,允许BI通过在一级市场购买政府证券(SUN)和国家伊斯兰教法证券(SBSN)来为国家预算(APBN)的赤字提供资金。

在《条例》颁布之前,不允许中央银行为政府领域的财政赤字提供资金。

"这是正常的,我们一直都是这样。但现在这不正常了。COVID-19需要更大的财政赤字。因此,并非所有市场都能消化整个财政赤字,"他在4月1日星期三在雅加达与记者举行的视频会议上说。

然而,佩里强调,毕在一级市场的作用不是作为第一放款人,而是作为最后一个贷款人。这意味着,BI只有在市场不再能够吸收SUN/SBSN发行的需求,并导致利率过高或不合理时才能进入市场。

关于BI购买债务证券的规则载于印度尼西亚银行第16条第(1)款c第2部分的授权和政策执行条例中,其中规定:

"在一级市场购买长期政府证券和/或国家伊斯兰教法证券,以处理损害国民经济的金融体系问题,包括丹夫政府证券或具有特定目的的国家伊斯兰教法证券,特别是在2019年科罗纳病毒病大流行(COVID-19)的框架内发行。

"如果它导致利率过高,这就是我们可以购买SBSN和其他公司的地方。我们将作为最后手段控制BI,以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包括通货膨胀,"佩里说。

其次,BI还有权通过存款保险机构(LPS)进行救助或提供系统性银行救助资金。

"这是预料之中的,不一定如此。因此,BI 允许购买 lps 证券回购。因此,LPS 可以执行其功能,"他说。

为了获得信息,BI以前可以提供短期融资设施(FPJP)和紧急融资设施。然而,自银行世纪救助案以来,该选项被取消,目前的计划是通过购买 lps 回购债券通过 LPS。

然而,在目前的大流行条件下,政府认为需要作出非凡的努力来预测金融部门潜在的偷猎行为。

第三,根据伊斯兰教法原则向系统性银行或系统性银行以外的银行提供短期流动性贷款或短期流动性融资。

Kempat根据政府担保的伊斯兰教法原则,根据金融系统稳定委员会(KSSK)的决定,向面临流动性困难、不符合短期流动性贷款或短期流动性融资要求的系统性银行提供特别流动性贷款。

第五,规范居民外汇的接收和使用义务,包括外汇的交付、汇回和兑换规定,以保持宏观经济和金融体系的稳定。

"例如,国内出口商有义务要求我们在必要时将外汇兑换成卢比,"他说。

佩里说,有关接收和使用外汇义务的规定将通过印尼银行条例加以规范。

最后,佩里说,通过回购SUN或SBSN公司拥有或私人通过银行获得资金给公司和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