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班让的一伙ATM卡窃贼在巴东班让逮捕了173万印尼盾的金钱库拉斯
雅加达 - 西苏门答腊的巴东班让警察局发现了一起ATM卡盗窃案,该案件使受害者损失高达1.737亿印尼盾,逮捕了四名肇事者。
巴东班让警察局局长AKBPKartyana Widyarso Wardoyo Putro表示,案件的披露始于警方报告编号:LP / B / 12 / 2024的受害者,名为Anhar。
“盗窃发生在周三(9月10日),印度尼西亚西部时间13.00左右,在东巴东班让Guguak Malintang村的受害者家中。受害者最初意识到失去他在橱柜里的BRI ATM卡。
余额检查后,事实证明1.68亿印尼盾的资金已被非法提取,“ANTARA在10月15日星期二报道时表示。
此外,袋子里的570万印尼盾现金也丢失,总损失1.737亿印尼盾。
关于该报告,巴东班让警察刑事调查股立即进行了调查,并于周日(13月10日)逮捕了两名主要肇事者,其首字母缩写为RH(19)和HP(38)。
根据检查结果,RH承认与其他肇事者一起盗窃,首字母缩写为FT(41)和MR别名Lala(25)。
「这是一个家庭,都有各自的角色,即RH(19岁),盗窃ATM卡的主要肇事者是巴东市的居民,HP(38)是50个城市摄政区的居民,负责从ATM取款和转移到另一个账户。然后FT(41岁),妇女,西巴东班让居民下令盗窃ATM并收到被盗资金,以及MR别名Lala(25岁),妇女,她也在下令盗窃和收到金钱方面发挥了作用,“他说。
警方从肇事者那里查获了一张BRI ATM卡、2060万印尼盾现金、两辆摩托车以及据称从盗窃资金中购买的电子产品和家用家具的证据。
为了说明其行为,嫌疑人被控犯有《刑法典》关于盗窃的第362条,可判处五年徒刑,以及《刑法典》关于参与犯罪行为的第55条和第56条。
RH嫌疑人为受害者工作,经常陪同受害者去ATM机。警察局长说,这一行动的动机是RH嫌疑人的日常经济需求和婚姻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