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366亿印尼盾金抢劫,被告有被JPU指控拒绝被捕的危险
雅加达 - 马来西亚一名工人拒绝了检察官(JPU)在涉嫌抢劫案中提出的所有指控,价值10万印尼盾或约3.66亿印尼盾。
引用Bernama的话,48岁的被告Mohd Zafrizar Ibrahim在今天(10月7日星期一)在马来西亚举行的他的pledoi听证会上说了这番话。
被告Zafrizar和他的同事仍在逃亡,于1月12日凌晨被指控在马来西亚Lorong Bunut Payong国立学校的受害者家中抢劫金色珠宝。
两名被告涉嫌抢劫属于56岁的Hasni Mat Suji的金牌,其中包括两个手和一项价值3.66亿印尼盾的项链。
JPU根据《马来西亚刑法典》第395/397条作出指控,该条与同一法律第34条一起宣读。
两名被告均可判处最高20年徒刑,如果被判有罪,则可判处徒刑。
本案中,JPU不允许被告人提出暂停拘留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