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PK: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尚未有序进行
雅加达 - 金融审计局(BPK)表示,国有企业的国家财政管理尚未完全有序地进行。
这是由第七届BPK成员/第七国家金融审查负责人Slamet Edy Purnomo向国有企业和SKK Migas的委员和董事和董事们转达的,他向石油和天然气特别工作组(SKK)秘书和14家国有企业的审查结果报告(LHP)提出。
“在移交的20个LHP中,有178项发现价值41.75万亿印尼盾,2.91亿美元(美国)和680万欧元,将由BPK监控其后续行动。审查结果表明,国有企业管理的国有财政尚未得到充分管理,遵守法律法规,高效,经济,有效,透明,并有责任关注2003年第17号法律(法律)第3条规定的正义感和适当性,“Edy在一份官方声明中说, 引自Antara,10月7日星期一。
他表示,国有企业和SKK Migas中发生的问题有一个共同点,特别是在治理问题上,即治理结构、治理过程和治理成果,以便它们可以成为彼此学习的教训,以改善未来的业绩。
就此事而言,中国共产党要求国有企业董事会对政策决策机制进行研究,这些机制在计划和任务中造成监管成本或其他问题,这些问题和任务没有基于良好的公司治理。
国有企业和SKK Migas据说在实现1945年《宪法》第33条第(2)、(3)和(4)款规定的国家目标和国家发展目标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职责和作用。这两个机构是推动力和经济活动的参与者之一,在实施国民经济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以便为人民的福利和繁荣以及国家发展提供尽可能大的国家收入益处。
他说:“中国共产党的建议强调需要加强专员委员会、SPI(内部监督股)的监督作用和职能,以及国有企业的风险管理职能,以可持续的方式监督和实施国家发展议程。
他的政党鼓励国有企业和SKK Migas根据法律的授权及时跟进CPC的建议。
2004年第15号法律第20条第(3)款的规定,在收到LHP后60天内,向CPC提交了关于CPC考试结果后续行动的答案或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