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苏门答腊的在线赌博营业额在3个月内达到数亿美元

雅加达 - Polda Metro Jaya透露,西苏门答腊的在线赌博在三个月内,其案件于周五(20/9)披露,营业额达到数亿卢比。

“嫌疑人已经从印度尼西亚运营了大约3(三)个月,每月营业额为2亿至3亿印尼盾,”地铁再也警察特别刑事调查主任KombesAde Safri Simanjuntak于9月24日星期二说。

Ade Safri还表示,嫌疑人FA(23)不是独自工作,得到了一名从事“网站程序员”的人的协助,地铁再也地区警察特别刑事调查局网络分局(Subdit)调查小组正在接受调查。

“对于印度尼西亚的网络,嫌疑人的供词得到了另一个人的协助,正在被识别和追踪他的下落。与此同时,其他同伙在国外,确切地说是在柬埔寨,“他说。

关于嫌疑人的背景,Ade Safri解释说,嫌疑人以前也是在线赌博玩家。

“FN的背景最初是一名在线赌博玩家,然后他的朋友被邀请到一个在线赌博网站上工作,作为账户和营销提供商,”他说。

Ade Safri说,除了担任在线 赌博 网站 经理外,FN还开展行政工作,例如检查每日报告,检查收入和检查库存,如果出现问题。

“嫌疑人在西苏门答腊省南海岸摄政区苏特拉区甘廷穆迪亚克村安帕卢的家中做了一切,”他说。

嫌疑人还提供了一个从玩家那里持有存款资金的账户。

“通过使用嫌疑人控制的账户,从嫌疑人的朋友那里购买,”Ade Safri说。

地铁再也地区警察局特别刑事调查局(Ditreskrimsus)逮捕了一名名为Fajri Anugrah(23)的嫌疑人,他是西苏门答腊(西苏门答腊)南海岸摄政区在线赌博网站的所有者和经理。

“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地铁再也地区警察局第五分局IV / Tipidsiber Unit的调查人员已成功逮捕了一名具有在线赌博内容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嫌疑人,”Ade Safridalam在周一(23/9)的一份书面声明中说。

嫌疑人还受《刑法典》第27条第(2)款和/或第303条第(1)款第45条第(3)款和/或2010年关于防止和根除洗钱犯罪(TPPU)的第8号法律第3条、第4条和第5条的约束。

最高刑期为10年和/或最高100亿印尼盾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