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银行的 Riau 出纳员伪造客户签名窃取了 13 亿印尼盾的货币价值
PEKANBARU - 廖恩金融服务管理局 (OJK) 支持在银行 Riau-Kepri (BRK) 的无良员工合法地盗用客户账户的案件。据说肇事者被指控犯有银行罪。
"本案(盗窃案)发生在 2015 年。是OJK鼓励Riau-Kepri银行的管理层将此事告上法庭,因为这是一种犯罪行为。最后,只有现在肇事者才被警方曝光",金融服务管理局(OJK)局长廖说,尤斯里,引用安塔拉在佩坎巴鲁,星期三,3月31日。
尤斯里说,在法庭上完成此案将带来法律上的确定性,同时证明保护客户免受银行犯罪的侵害。据他称,这也表明公众不会惊慌,因为他们在银行的钱和资产总是受到保护。
"因为每个客户都必须受到保护,除非故障来自客户",他说。
关于BLK客户被盗的数十亿卢比,尤斯里说,所有的钱都还给了受害者。
"客户的钱已经退回。尤斯里说,其中一些已被银行取代,有些已被肇事者(嫌疑人)归还。
廖地区警方拘留了两名涉嫌银行犯罪的嫌疑人,他们从Riau-Kepri银行客户那里偷取了高达13亿印尼盾的资金。
其中两名嫌疑人是一名首字母缩写为NH(37岁)的妇女,她曾是BRK出纳员。同时,另一名首字母缩写为AS(42)的嫌疑人是该银行服务部门的前负责人。
他们犯罪的作案手法是两人密谋侵入客户账户。出纳员在取款单上写下并模仿客户的签名,以便他们从客户的账户中取出现金。
同时,犯罪嫌疑人AS作为出纳员的负责人提供了其用户ID和密码,使NH嫌疑人可以从受害人的客户账户中提取交易。
客户损失了1.390.348.076印尼盾,即第一个客户罗斯马尼亚尔,损失为印尼盾1.215.303.076。然后,一位名叫霍塔萨里·纳苏蒂翁的客户损失了133.050.000印尼盾,哈西玛损失了41.995.000印尼盾。
在本案中,调查人员已获得一些证据,即 2012 年 1 月 19 日至 2015 年 2 月 18 日期间代表 Rosmaniar 从客户处获得的 135 张原始交易单。
然后,在 2010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3 年 9 月 2 日的期间,Hothasari Nasution 客户的 84 张原始交易单,以及 2014 年 8 月 14 日至 2015 年 1 月 23 日期间哈西玛客户的 9 张原始交易单。
此外,没收的证据是NH嫌疑人出纳员2010年至2015年期间的日常活动日记。
调查员根据1998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第10条第(1)款关于1998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第7号银行法修正案》第49条第1款对嫌疑人提出指控。此外,嫌疑人还被控犯有《银行法》第49条第(2)款第b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