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港强奸和谋杀案中起诉3名儿童的判决是正确的。
雅加达 - 警方将谋杀和强奸初中生的四名肇事者中的三名移交给面临法律的儿童康复社会研究所(PSRABH)。因为第3个仍然未成年,受到法律保护。
与此同时,主要肇事者IS(16)被警方拘留,指控2014年第35号法律第76 C条和第80条第3款关于儿童保护的指控,最高可判处15年监禁和30亿印尼盾的罚款。
帕拉扬甘大学刑法专家Agustinus Pohan评估说,这一决定符合规则。因为这三名肇事者年满14岁。
SPPA法中,与法律相冲突但未满14岁的儿童只能受到行动的约束,不能被拘留或刑事起诉。
“因此,如果不是14岁,那就不能了。甚至不是12年后,它也可以被追究责任。是的,孩子的名字,童子犯罪不能做,“Pohan在9月13日星期五得到VOI确认时说。
特别是根据关于拘留或监禁行为是否不是改变犯罪儿童态度的好地方的研究。即使根据联合国(UN)的协议,拘留行为也不对儿童有利。
因此,一个很好的步骤是改变才能变得更好,即通过辅导。
“我们是否要报复,得到回报。冒着风险,我们将看到它会发生什么。我们是否想培育。我们希望儿童犯罪,或者希望为儿童尽最大努力,“他说。
关于许多人和受害者的父母认为,如果强奸和谋杀的三名肇事者不被拘留,他们不接受,Pohan认为这是一件正常的事情。
然而,他断言,法律不是个人的愤怒所根缺的。因为规则是为面临法律的儿童制定的一些最佳考虑因素。
“法律是否促进人民的尊严,事实并非如此。法律在不情感的情况下被认为是善于思考的,以规范最好的事情。全世界几乎是一样的,“他总结道。
标题:安塔拉博士/M伊玛目普拉马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