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储备规则发布!RI 必须有 9.64 万桶的燃料储备

雅加达 - 总统佐科·维多多(Joko Widodo)签署了一项与国家能源储备有关的新规则。

制定这一规则是为了确保国家能源安全,以实现一般福利,并保持整个印度尼西亚的能源可持续性。

本规则规定,能源缓冲储备是全国储存的能源和能源的可用性,是满足国家能源需要在一定时间内所需的。

CPE类型包括用于运输燃料的汽油或汽油类型的燃料油(BBM);液化石油气(LPG)作为工业,运输,大型,中小型企业,农民,渔民和家庭用品的燃料。而最后一种类型是石油,用作炼油厂运营用品的气味材料。

本法规第7条规定了CPE的数量。对于汽油燃料,政府需要准备964万桶。

“液化石油气总额为525.78万吨,石油总额为1017万桶,”该法规第6条写道。

3 种能源的储量据说必须满足到2035年。实现是通过查看国家的财政能力来完成的。

「第3条c项所述的CPE期限是满足第6条所述CPE数的指定期限,直到2035年按照国家的财政能力履行的时间段,“该条例第7条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