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丹绒巴莱,WN孟加拉国在亚齐非法进入RI 被判处1年徒刑
ACEH - 检察官(JPU)要求一名孟加拉国公民(WN)因非法进入和居住在印度尼西亚而被判处1年徒刑。
被告代表帕维兹在他的法律顾问的陪同下出席了听证会。
JPU还要求被告Parvez支付500万盾的罚款,为期三个月的监禁。
JPU Yuni Rahayu在8月13日星期二在班达亚齐地方法院的听证会上说:“宣布被告Parvez被判犯有违反2011年第6号法律第119条第(1)款的合法和令人信服的罪行。
JPU说,根据事实和证人的证词,被告在没有配备有效出国旅行证件的情况下,进入并居住在印度尼西亚。
被告于2023年2月通过北苏门答腊(北苏门答腊)的丹绒巴莱非法从马来西亚进入印度尼西亚领土。随后,被告前往班达亚齐市在班达亚齐市与妻子会面。
JPU表示,被告Parvez最终于2024年2月29日在班达亚齐市Meuraxa区Gampong Pie被一个联合小组逮捕。
起诉被告之前,JPU 考虑了有罪和减轻罪行。罪魁祸首是被告非法进入并居住在印度尼西亚。
「被告从未被定罪。被告承认他没有重复他的行为。被告进入印度尼西亚是因为他的妻子在班达亚齐生病,“JPU说。
JPU的要求听证会后,法官小组询问被告是否提出辩护。被告及其法律顾问表示,他们已以书面形式提出辩护。
法官小组于2024年8月20日恢复审判,议程是听取被告的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