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jati DIY 逮捕 逃犯特别朝欺诈案, 损失受害者 rp377百万

YOGYAKARTA - 日惹特区高级检察官的逃犯逮捕小组(母猪)逮捕了特别朝或朝加减欺诈案的罪犯Vinny Shintia Dewi(44岁),他的名字自2021年以来一直在人员搜索名单(DPO)上。

Kejati DIY Herwatan的法律信息主管表示,周三(7月8日)在他家Jalan Sunan Gunung Jati,Sinduharjo,Ngaglik,Sleman Regency的Sleman Regency逮捕了朝欺诈案。

“当安全时,罪犯在家中悠闲地坐着,没有罪犯的抵抗,”ANTARA在8月8日星期四报道时说。

体检并被宣布健康后,Vinny是PT Berkat Limpah Bersama的所有者和专员,他为位于Sleman的朝和副朝组织者提供服务,立即被送往II级B Sleman监狱。

在欺诈案中,被告文尼向受害者Yennie Agustien提出,在2018年以1.83亿印尼盾的成本前往特别朝。

该提案使受害者受到诱惑,因为她被承诺在付款完成后立即离开,因此她决定与丈夫一起注册两人。

“受害者通过分期付款为两人付款,既直接移交给被告,也通过转账移到PT Berkat Limpah Bersama的账户,直到2018年4月18日,金额为2.76亿印尼盾,”Herwatan说。

2018年8月12日,被告的丈夫致电受害者,如果受害者想在2018年去朝加索,要求额外支付101.530.000.00印尼盾。

被告否认并转移了额外款项后,受害者被告承诺于2018年8月16日前往朝加权。

然而,在承诺的日期到来之前,被告的丈夫通知受害者,有取消特别朝出发,因为签证未经沙特阿拉伯国家批准。

由于取消,被告文尼承诺在14天内返还受害者的全部钱,不得扣除任何扣除。

“然而,实际上,直到现在,被告从未将钱退还给受害者,”Herwatan说。

从受害者那里收到的款项总额为377,530,000.00印尼盾,已用于被告的个人利益。

在该案的审判中,检察官(JPU)指控文尼犯有《刑法典》第378条规定的刑事欺诈和刑事威胁罪,并判处2年徒刑。

此外,2020年11月9日,斯莱曼地区法院法官小组裁定,被告人被合法和最终判定犯有欺诈罪,并被判处1年零8个月的监禁。

日惹高等法院的上诉实际上将被告的刑期增加到2年。同样,最高法院驳回了两人被上诉的企图。

上诉判决书收到后,JPU即将处决被告Vinny,原来他在起诉书中的地址中没有在他家中,Banyumanik,三宝垄市,中爪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