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国际网络电机,带有身份证借贷模式,伴随着数百万印尼盾
雅加达 - 警方CID通过点名七名嫌疑人,揭露了一个国际网络,涉及贪污或贪污犯罪。该网络使用一种模式,借用一个人的身份以换取数百万卢比。
“进行的作案手法是收件人向中介人订购机动车辆,然后中介人寻找债务人,使用债务人的身份在爪哇岛各地的经销商处使用摩托车信贷,以换取150万至200万印尼盾,”公民警察总犯罪局局长Djuhandhani Rahardjo Puro准将于7月18日星期四告诉记者。
信贷申请和车辆移交过程完成后,嫌疑人将从债务人那里拿走摩托车。
然后将摩托车收集到仓库中。该模式继续执行,直到达到指定目标。
“债务人收到车辆后,车辆立即从债务人转移到中介机构,然后交给收藏家安置在收藏家拥有的几个仓库中,”他说。
通常,如果仓库中的车辆已达到100辆,它们将被直接包装并送往国外。
从深化来看,有五个国家是贪污车辆的目的地,即越南、俄罗斯、香港、台湾和尼日利亚
“在车辆数量约为100辆后,收集者随后与出口商协调填充(将货物装入集装箱的过程)然后出口到国外,”他说。
该网络估计已经运行了三年。因为,发现了大量摩托车在国外交付文件的证据。
“2021年2月至2024年1月期间,有2万辆脆弱摩托车的送货交易,”Djuhandhani说。
与此同时,五名嫌疑人是NT和ATH作为债务人,WRJ和HS作为收据人,FI作为收据人,HM作为债务人,WS作为出口商。
他们被控犯有1999年关于信托担保的第42号法律第35条或第36条,或《刑法典》第378条和/或第372条,或《刑法典》第480条和/或《刑法典》第481条,最高可判处7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