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处前Kesepk MAN 3棉兰腐败被告311万印尼盾18个月监禁

MEDAN - 北苏门答腊棉兰地区法院(PN)Tipikor法院的法官小组判处腐败被告一年零六个月或18个月的监禁,使国家财政损失了3.1199亿印尼盾,前MAN 3棉兰Nurkholidah Lubis负责人。

“判处被告Nurkholidah Lubis一年零六个月的监禁,因为他被判犯有在2022-2023年新生入学(PPDB)捐赠的征税方面犯有腐败罪,”主审法官M Nazir说,ANTARA于7月15日星期一报道。

除监禁外,法官小组还判处努尔科利达·卢比斯(Nurkholidah Lubis)支付5000万印尼盾的罚款,条件是如果不支付罚款,则由两个月的监禁代替。

MAN 3棉兰的前负责人也被判处额外的刑罚,即支付40,180,000印尼盾的替代金。

但是,如果替代金在永久法律效力判决后一个月内未支付,则被告的财产将被棉兰检察官(JPU)没收和拍卖,以支付替代金。

“如果被告Nurkholidah Lubis的财产不足以支付替代资金,那么它将被六个月的监禁所取代,”他说。

主审法官M Nazir还判处被告Parsaulian Siregar作为合伙人(单独的文件)相同的判决,即18个月的监禁和5000万盾的罚款和三个月的监禁。

然而,对于替代金,被告Parsaulian Siregar被要求支付高于被告Nurkholidah Lubis的费用,金额为1.12亿印尼盾,附属品为期一年。

两名被告被认定违反了1999年第31号法律第18条第3条,已改为2001年关于根除Tipikor的第20号法律,以及《刑法典》第55条第(1)款第1款,作为检察官的补贴指控。

Nazir解释说:“做或参与以利于自己或他人或公司为目的的行为,即滥用他因其地位或地位而拥有的权力、机会或手段。

法官小组也不同意检察官表示,两名被告的行为造成国家损失3.1199亿印尼盾,但从两名被告被判犯有国家损失152,180,000印尼盾的事实来看。

宣读判决书后,法官小组给了两名被告和JPU Kejari Medan Julita Rismayadi Purba一周的时间,宣布接受或提出上诉。

“我们给两名被告和JPU一周的时间接受或对这一判决提出上诉,”主审法官M Nazir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