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古鲁地区众议院(DPRD)运营腐败被告3人被判处最长2.3年徒刑
BENGKULU - 明古鲁地区法院(PN)的法官小组对2021财政年度塞卢马摄政地区人民代表委员会(DPRD)秘书处业务支出采购腐败案件的三名被告判处不同的判决。
他们是被告前Seluma地区众议院(DPRD)支出司库,Rahmat Efendi Tanjung Regency,被判处2年1个月监禁和1亿盾的罚款和3个月的监禁。被告前财政部和Plt Sekwan DPRD Seluma M Husni 被判处2年2个月的监禁和2个月的监禁,并被判处1亿盾的罚款和3个月的监禁。
最后,前Setwan DPRD Seluma Salamun的行政分析被判处2年3个月的监禁和1亿盾的罚款和3个月的监禁。宣布被告Rahmat Efendi Tanjung合法和令人信服地犯有腐败罪,作为检察官的补贴指控。根据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1999年腐败法第55条第(1)款第55条第(1)款的法律,对Rahmat Efendi Tanjung判处2年和1个月的监禁和1亿盾补贴者3个月的罚款,“法官小组主席Agus Hamzah在宣读PN Bengkulu的判决书时说,7月15日星期一,被Antara扣押。他解释说,三名被告被证明犯有腐败罪,符合1999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第31号第
然后,法官小组还裁定,每位被告存入塞卢马地区检察官办公室(Kejari)存入账户的金钱1年8个月的监禁和8个月的罚款,用于国库。存款金额因被告M Husni多达7300万印尼盾和被告Rahmat和Salamun每人5000万印尼盾而异。与此同时,法官小组的判决比检察官(JPU)Kejari Seluma的要求更重,就像被告Rahmat一样,被判处1年8个月的监禁和8个月的罚款1亿印尼盾和3个月的罚款,被指控支付8000万印尼盾的替代金额。此外,被告M Husni被判处1年零8个月的监禁和1亿印尼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