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汶大麻所有权被告被判处4年徒刑

MALUKU - 安汶地区检察官办公室(Kejari)的检察官(JPU)指控Jeferson William Alfons别名Efer因涉嫌拥有一类大麻的麻醉品而被判处六年徒刑。

“要求审查和裁决此案的法官小组宣布被告犯有违反2009年第35号法律第111条第(1)款的罪行,”JPU Senia Pentury周四在PN Ambon的审判中说,Haris Tewa担任法官小组主席,并由马鲁古安汶的两名法官成员陪同。

除刑期外,检察官还要求被告人支付8亿盾的罚款,为期四个月的监禁。

被告有罪的是,被告人被判处监禁和罚款,因为他的行为不支持政府在努力根除毒品贩运方面的计划。

虽然减轻的是,被告从未被定罪,坦率承认自己的行为,并承诺不再重复,被告年幼,以便纠正他的行为。

检察官解释说,被告于2024年3月7日22:30左右在安汶市努萨尼韦区Kayadoe Batugantung博士街被马鲁古地区警察缉毒局的成员逮捕。

检察官说:“被告与证据一起被拘留,形式是一包大麻形式的一类植物药物,存放在他佩戴的裤子口袋里。

被告在收到有关该地区毒品销售活动的信息后被警察逮捕。

法官小组将审判推迟到下周,其议程是通过LBH Humanum Maluku的法律顾问Dino Huliselan听取被告的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