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Belawa Barito Timur区长,涉嫌腐败,管理村庄现金花园,被Kejari拘留

BARTIM - 东巴里托检察官办公室(Bartim)拘留了Paju Epat区Balawa村的前负责人,其首字母缩写为Y,涉及当地村庄现金花园管理中的腐败指控。“作为肇事者,我们确实拘留了案件,”Kasi Intel Bartim,Angga Saputra在7月4日星期四在Antara的Tamiang Layang联系时说。根据Angga的说法,拘留是在Y被任命为腐败犯罪嫌疑人之后进行的,因为挪用了村庄现金花园的管理,即Paju Epat区的Balawa村。当时,嫌疑人担任巴拉瓦村村长,并提议通过向PT提出提案并提交提案来建造村庄现金花园。Graha Manunggal棕油(SGM)与申请信和提案一起,该公司愿意为Balawa村现金花园的建设提供援助。然后,作为村庄现金花园的建设形式,PT。SGM于2012年3月1日以1.05亿印尼盾的现金或资金借款,用于征地15公顷。此外,巴拉瓦村政府与PT之间建造村庄现金花园的联合协议。SGM于2012年3月15日。资金用于建造村庄现金花园的成本,金额为6.502.89亿印尼盾。因此,巴拉瓦村对PT的总债务。Graha Mangunggal棕油为7.552.89亿印尼盾。然后,达成利润分享或收益分享协议,即Balawa村的70%和PT SGM的30%,该协议已于2017年3月生产,仍在生产至2023年4月。对于收获结果,Balawa村已收到PT SGM的8.75917亿印尼盾的转移。然而,事实证明,在村里的现金花园的建设和管理中存在违规行为。收成品不包括在Balawa村的国库中,当时由Y作为Balawa村村长控制,通过在管理村的国库和独立账户中创建自己的组织结构。从收成品中,它不包括在Balawa村基金的国库中。“因此,这一行动的结果使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价值超过17亿印尼盾,”Angga说。Angga强调,嫌疑人Y涉嫌违反第2条第(1)款jo.《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第18条 关于根除腐败犯罪的1999年第31号 经《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修订和补充的2001年第20号 关于修正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 关于根除腐败犯罪的第31号Jo 第55条第(1)款第1款和第3条jo.《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第18条 关于根除腐败犯罪的1999年第31号 经《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修订的 关于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 关于 修正 1999年第31号 关于根除腐败犯罪的第31条第(1)至1款的第55条第(1)至1款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