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会是3个时期吗?
雅加达-总统乔科·维多多一再强调,他无意成为三届总统。乔科维也不希望对1945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宪法》的修正案增加总统任期。
"我还能说什么?来回,我的态度没有改变。我强调我无意。我不打算当三届总统。宪法规定两个任期。这是我们必须共同保护的,"乔科维在雅加达市中心的国家宫说,星期一,3月15日。
乔科维要求各方不要通过提出他希望增加R1任期的问题来增加噪音。特别是在COVID-19大流行形势的中期。
"不要制造任何新的噪音。我们目前正集中精力处理这一流行病,"乔科维说。
那么,为什么延长总统任期的问题呢?
关于延长总统任期的讨论实际上并不新鲜。此前,在2019年底,通过改变总统任期来修改1945年宪法的提案也浮出水面。
据说这个想法起源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的纳斯德姆党派系。然而,苏里亚·帕洛的人也否认了这个问题。
"这是一个公开的建议。2019年12月15日,星期四,雅加达总统府,纳斯德姆党秘书长约翰尼·普拉特说:"宪法修正案必须听取公众意见,让更广泛的社会、学术界、领导人和社会各党派参与进来。
不仅在乔科维时代,在苏西洛·班邦·尤多约诺总统(SBY)时代也出现了将总统任期延长至三届的问题。
然而,该提案招致了严厉的批评和公众的广泛抵制,因此中途搁浅。
那么,谁真正在这个问题上扮演的角色呢?
阿米安·赖斯是再次提出3个总统任期问题的人。人民协商会议前主席怀疑,将有一个方案,将1945年《宪法》中关于总统任期的规定从两届改为三届。
据阿米安说,修改这些规定的计划将通过召开人民协商会议特别会议来修订或修正1945年《宪法》。来实施。
阿米安声称已收到与一些政党为达到这一目的而进行的情景有关的政治信号。其中之一是通过政府目前通过从众议院、人民协商会议(MPR)、地区代表委员会(DPD)和其他国家机构开始,确保所有国家机构的安全进行的政治行动。
"因此,现在有一种公众舆论,起初是模糊的,但现在越来越清楚乔科维政权的方向。因此,他们将采取第一步,要求召开人民协商会议(MPR)特别会议,这可能是一两篇文章,他说,需要纠正,我也不知道,但后来将提供,然后给予总统三次当选的权利,现在,如果这真的是他们的愿望"阿米安说,通过YouTube频道阿米安瑞斯官方上传在20.00西印度尼西亚时间,星期六,3月13日。
乔科维拒绝将总统任期延长至三届的想法,这是真的吗?
印度尼西亚人民浪潮党(Gelora)副主席法赫里·哈姆扎认为,总统任期3个任期的讨论并非来自乔科·维多多的愿望。
法赫里认为,有必要调查是谁设计了这个问题。包括在媒体上焕发活力的目标和目的。
"这就是我现在必须追踪的。因为如果不可能从总统本人。为什么?法赫里3月17日星期三在雅加达的声明中说:"我本人在办公室结束前曾两次向总统询问过这个问题,答案是一致的,他(Jokowi,ed)说,他不想被人们记住是一个想回到办公室的人。
法赫里怀疑有党派故意提出这3个时期的问题。此外,中和信息已成为社会中的一种文化,然后被少数群体用于某些利益。
"我的猜测是,如果我们不天真,这将成为社交媒体上经常发生的新闻。我们对这个消息过分了,"法赫里说。
"或者第二,有些团体为了他们的团体的利益,当然,正在炸毁这个问题,"他继续说。
不要让过去的事件存在
沃克斯波尔研究中心研究和咨询执行主任潘吉·西亚维·哈尼亚戈强调,拟议中的三届讨论非常非常不恰当,与限制总统任期的改革目标相矛盾。
他说:"我们净化总统制的斗争规则是限制总统的任期。
此外,潘吉继续说,在这个问题再次出现之前,公众从未听说过任何实质性和合理的理由,为什么应该增加或延长总统任期。
他说:"我们需要更有意义(常识)的理由,而不是像反对党对政府或上次总统选举辩论那样,引导政治辩论和话语支持,而这场辩论是非生产性的,也是零下争论的。
然而,潘吉继续说,公众似乎也应该怀疑,增加总统任期的议程正在认真和仔细地准备,即使它没有强有力的论据。
"那么,为什么关于增加总统任期的讨论每年都被吹走呢?我尊重总统,他的声明和评论以及答复权是一贯的,至今没有改变。这已成为数字记录,"他说。
他补充说:"不要让像过去那样,这个提议成为总统候选人,最初不感兴趣,没有想到,不感兴趣,突然成为总统候选人。
将修正案改为"目标"总统3期,不容易!
印度尼西亚人民协商会议主席班邦·苏萨蒂约(班索特)3月15日星期一强调,修改1945年宪法的条件并不容易。
现行的1945年宪法经历了四次修改。为了能够第五次重新修订,它需要人民协商会议三分之一的成员提出修改建议。
目前,人民协商会议有711名成员,由众议院议员和区域代表委员会成员组成。因此,至少有237名人民协商会议(MPR)成员提出了修正案。
1945年《宪法》第37条第1款规定:
修改宪法条款的建议,如果至少由人民协商会议全体成员的1/3提出,可以安排在人民协商会议会议上提出。
下一段确认,对《宪法》条款的每一项拟议修正案都是书面提交的,并明确指出,提议修改的部分以及修改的理由。申请人达到法定人数后,由人民协商会议会议批准。此外,人民协商会议(人民协商会议)会议必须至少有2/3的人民协商会议成员或多达474名议员/参议员出席。
这是根据1945年《宪法》第37条第3款:
为修改宪法条款,人民协商会议会议至少由人民协商会议全体成员的2/3出席。
在人民协商会议会议讨论和批准所有材料之后,最后一步是在人民协商会议会议上批准1945年《宪法》第五修正案。至少有357个MPR成员参加了这项协议。第37条第4款严格规定了这一要求:
修改宪法条款的决定得到人民协商会议全体成员的至少百分之五十的赞同。
需要注意的是,世界各地对宪法的修正并非禁忌。到今天,美国宪法已经修改了27次。1992年关于参议员和立法者权利的最后一项修正案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