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隆偶像照片分发模式勒索的肇事者原来是西皮南监狱的囚犯

雅加达 - MA别名Cakra,他是万隆市一名初中生父母被西爪哇地区警察逮捕的勒索嫌疑人,原来是东雅加达Cipinang1级监狱(监狱)的囚犯。

「MA是关于儿童保护的第35号法律的罪犯,即强奸未成年人案件。从我们的计算来看,他于2032年初获释(在强奸案的判决中)。刑事期为9年,“Cipinang 1级监狱负责人Prayer Manik告诉VOI。

Prayer解释说,西爪哇地区警方逮捕被定罪的MA,以威胁传播西爪哇地区警察从万隆传播初中生裸照的模式,是DKI雅加达法律和人权部,特别是西爪哇地区警察的Cipinang监狱合作的结果。

「我无法解释(被定罪的敲诈勒索)的动机,因为这是西爪哇地区警察的领域。最高法院承认,它只做过一次,纯粹是最高法院的倡议,“他说。

目前,MA已于6月30日星期日晚上23.00 WIB左右转移到Nusakambangan监狱。

「MA已被转移到Nusakambangan。我们将其放置在拖欠牢房(流离失所牢房)中,供违反秩序的居民使用,“他说。

此案是在西爪哇地区警方逮捕嫌疑人MA别名Cakra以威胁传播万隆初中生的受害者裸照的方式勒索受害者父母的行为后出现的。

MA的模式是通过社交媒体(Medsos)跟踪受害者。此案是在受害者的父母向西爪哇地区警察特别刑事调查主任(Ditreskrimsus)的网络分局报告后曝光的。

MA嫌疑人于2024年3月通过Instagram社交媒体与受害者AN结识,AN已13岁,是万隆市的一名初中生。从介绍中,MA和AN演员也熟悉,因为MA使用了一个虚假的帐户,名称为@Cakra_alv,以及韩国男子的照片。

然后,MA和AN通过WhatsApp密切沟通,尽管他们从未见过面。2024年6月8日星期六,受害者的父母从未知号码在WhatsApp上收到了一条短消息。该消息包含AN受害者的裸照和视频。

西爪哇地区警察公共关系主管Jules Abraham Abast表示,受害者的父母向受害者提供了不雅的照片和视频。AN声称在Instagram上有一个男朋友,@Cakra_alv.裸照和视频是由MA肇事者要求的。

然后,肇事者MA别名Cakra联系了受害者的父母,并威胁要向社交媒体和WA集团传播AN的照片和视频。嫌疑人要求60万印尼盾。由于担心女儿的猥照片被广泛传播,受害者的父母于2024年6月9日将10万印尼盾转入BCA肇事者MA别名Cakra的账户。然后,父母向西爪哇地区警方报告。已知嫌疑人MA是Cipinang监狱的囚犯。

然后,西爪哇地区警察Ditreskrimsus网络Subdit与Cipinang监狱协调,处理肇事者MA别名Cakra的法律。嫌疑人MA别名Cakra因其行为而被指控犯有第45条第10款Jo第27b条第2款,最高可判处6年徒刑和/或最高罚款10亿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