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贸易法案例的定义和示例,您在创业前需要了解

雅加达 - 在当今时代创业是很容易的。从寻找原材料,营销,到许可。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买卖活动日益迅速。许多千禧一代开始敢于生产自己的品牌产品。

但在开始创业之前,了解贸易法是个好主意。这是有用的,以避免将来可能发生在您的业务中的问题。因为在商业中,有些元素很容易出现问题,从品牌名称、徽标、许可信到工人。

如发生格普雷克本苏商标案。艺术家兼烹饪企业家鲁本·安苏起诉了PT.阿亚姆·格普雷克·本尼·苏约诺,因为它的名字与他的品牌相同。该诉讼于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多次向雅加达中央商业法院提起。

因此,最高法院撤销了鲁本·安苏关于其商标知识产权的诉讼。鲁本甚至不再拥有他的品牌了。

贸易法的定义

贸易法是一项规定,它规范了以营利为目的的所有人类活动。一切与交易,买卖,或商业有关。这些规则包含在隐私法中,隐私法源自民法。

贸易法包括在民法领域,因为它涉及个人之间或个人与特定当事方之间的所有互动。该法律在一项特殊的民事或贸易法典(KUHD)中加以规范。

贸易法的范围

贸易法条例包括涉及生产者和消费者中间人的各种要素。以下是贸易法的范围。

·业务合同

·买卖

·知识产权

·兼并和收购

·公司表格

·外国投资

·去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

·信贷和融资

·债务抵押品

·证券

·消费者保护

·保险

·代理和分配

·税收

·国际业务

·运输法(陆、海、空和多式联运)

·商业纠纷解决

·反 垄断

·狩猎

·中介工作(经纪人、专员、交易员等)

贸易法案例示例

格普雷克本苏的争论只是众多商标案件之一。以下是在印度尼西亚发生的一些商业纠纷。

怪物能源公司 vs 安德里亚·坦伦

2017年11月,怪物能源公司对安德里亚·坦伦提起诉讼。这家美国公司对安德里亚的"怪物"品牌表示反对。这是因为安德里亚在法律和人权部注册了商标,即知识产权总干事。

怪物能源公司想采取的财产,因为商标已经注册自1992年以来。然而,最高法院没有批准该诉讼。最高法院说,诉讼含糊不清,为时过早。

宜家 (英坦·哈图利斯蒂瓦·埃萨·阿巴迪) vs 宜家 瑞典

这一次,品牌纠纷发生在2013年。瑞典宜家公司向来自印度尼西亚的宜家提起诉讼,要求取消同一品牌。宜家印度尼西亚商标于2013年12月在知识产权局长处合法注册。

最高法院没有批准宜家瑞典公司的诉讼。直到2016年,有权承担标记的一方还不合法。然而,宜家印尼经理说,品牌业务是由宜家瑞典的决定。

丰田雷克萨斯 vs 普罗勒克斯

本地和国际品牌之间的纠纷也发生在丰田雷克萨斯和普罗勒克斯。这家日本汽车公司正在起诉在其他产品上使用雷克萨斯的名字。

韦利·卡兰的Pro雷克萨斯商标于2014年1月由知识产权总局注册。甚至还有一个"雷克萨斯"品牌在印尼合法注册,并享有非凡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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