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N班达亚齐法官判处市场报复腐败被告无罪
Banda ACEH - 班达亚齐地区法院腐败刑事法院法官小组判处亚齐勿刹摄政政府的一名官员,他因未被判有罪而被指控腐败市场征税。
6月27日星期四,在班达亚齐地区法院的班达亚齐地区法院的腐败犯罪法院听证会上,由Hamzah Sulaiman担任主席的法官小组宣读了判决书或无罪释放,并附有Harmi Jaya和Saptika Handini作为成员法官。
被告代表穆斯林,担任亚齐勿刹区中小企业合作社和贸易办公室贸易司司长。被告还于2020年和2021年担任亚齐勿刹区中小企业合作社和贸易办公室市场工作组主席。
法官小组表示,在审判中,证人的事实和陈述没有找到证据证明被告在亚齐勿刹摄政区犯有市场征税犯罪行为,检察官指控。
「宣布被告没有像检察官指控的那样被合法和最终证明有罪。将被告从检察官的所有指控中解放出来,“法官小组说。
在之前的听证会上,检察官(JPU)Wira Fadillah和亚齐勿刹地区检察官办公室的朋友指控穆斯林被告有6年6个月的法律和6个月的监禁。
JPU称,被告被判犯有亚齐勿刹摄政区市场征税腐败罪,造成国家损失达到5.4518亿印尼盾。
除了判处刑事指控外,JPU还要求一般支付2亿盾的罚款和六个月的监禁。除了要求支付金钱代替国家损失5.4518亿印尼盾外,条件是如果不支付,则被判处三年徒刑。
“被告的行为违反了1999年第31号法律第18条第(1)款a、b第(2)款、第(3)款的行为,该款已修订为2001年关于根除腐败犯罪的第20号法律,”他说。
JPU在起诉书中指出,穆斯林被告在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犯下了兰巴罗市场,Ingin Jaya区和Darul Imarah区Keutapang市场的腐败犯罪。
被告,JPU说,命令证人MS,MH,KH和MN引用每天每洛斯3,000至8,000印尼盾的税款。此外,被告还引用了停车费,市场厕所等。
引用后,被告人没有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将引用的钱存入地区财政部。
“根据亚齐国家金融和发展监督局(BPKP)的计算结果,被告行为造成的国家损失达到5.4518亿印尼盾,”JPU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