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幌法院:日本政府违宪,不承认同性伴侣

雅加达——3月17日星期三,日本一家法院在历史上首次裁定,政府不承认同性婚姻是违宪的,侵犯了平等权利。

札幌地方法院在北海道审理两对同性伴侣和一对同性伴侣的诉讼时指出了这一点。据悉,这三人曾于2019年1月试图登记同性婚姻,但因日本同性婚姻没有合法身份而遭拒绝。

然而,法院驳回了每对夫妇提出的100万日元的赔偿请求,理由是政府疏忽大意,没有修改法律允许他们结婚。

法院支持这对夫妇,他们声称政府违反了《宪法》第14条,该条保障了平等权利。诉讼的实质围绕《宪法》第二十四条对婚姻的解释展开。

文章写道,"婚姻必须完全基于男女双方的相互同意,必须通过与夫妻平等权利的合作来维持"。

原告律师辩称,该条的目的是维护性别平等和个人尊重,而不是排除同性之间的婚姻。

然而,政府解释这篇文章只适用于异性伴侣。它还表明,"夫妻"一词在民法和户籍法中用于指男女。所以,不能接受同性伴侣的婚姻申请。

这一决定被认为是一个重大的象征性胜利,宪法只承认异性伴侣的婚姻。日本的LGBT活动家也对这一决定表示热烈欢迎。

"我很高兴。在决定宣布之前,我们不知道这是我们能得到的,我很高兴。

尽管以亚洲标准衡量,日本法律相对自由,但社会态度使得LGBT群体在世界第三大经济体中基本上看不见。

根据现行条例,同性伴侣不得结婚,不能继承配偶的财产,如他们可能合住的房子,也不能继承父母对伴侣子女的权利。

虽然个别城市签发的合伙证明书协助同性伴侣租用合用房舍并享有住院探视权,但他们仍然没有给予同性伴侣享有的同等充分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