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厘岛的液化石油气仓库火灾造成18人死亡,警方称触发者是皮卡汽车Dinamo Stater

雅加达 - 巴厘岛地区警察法医实验室小组于6月9日星期日揭露了北登巴萨Ubung Kaja村Jalan Cargo II液化石油气(LPG)仓库火灾的原因。这场大火造成18人死亡。

登巴萨警察公共关系科科长兼警官Ketut Sukadi表示,Labfor Polda Bali的调查和调查结果显示,液化石油气仓库火灾来自皮卡车的dinamo stater,该车发出火花并捕获了50公斤容器的液化石油气气。

Sukadi解释说,根据调查和调查以及实验室测试结果,爆炸和火灾的中心位于CV Bintang Bagus Perkasa拥有的液化石油气仓库的中间。

“正好在皮卡车的电机部分或迪纳摩车站,火花在那里捕获了50公斤液化石油气管阀中产生的气体,”他在6月23日星期日在登巴萨的一份声明中说,被安塔拉没收。

Sukadi补充说,根据证人和嫌疑人Sukojin的证词,这辆车通常由名为Edi的受害者驾驶。然而,没有人知道,因为没有其他目击者可以解释和确认Sukojin嫌疑人的证词。

处理犯罪现场时,Labfor 团队发现,在汽车启动器上仍然安装了一把钥匙。同样,当对启动器动画进行实验室测试时,它已经处于燃烧状态。

汽车发起人动力汽车引起的火灾迅速抓住了50公斤液化石油气管阀的可疑气体,该阀当时没有紧紧关闭。

18名受害者死亡后,警方尚未在仓库内发现任何所谓的气体开采。

Sukadi说,根据犯罪现场的结果和巴厘岛警察实验室进行的实验室测试结果,没有发现oplosan。

“与投票问题有关,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找到支持性证据,从Labfor的结果来看,与此事(投票)有关的调查结果为零,”他说。

因此,Sukadi说,对嫌疑人Sukojin的文章没有增加,Sukojin是CV Bintang Bagus Perkasa的所有者,也是燃烧的液化石油气仓库的所有者。

Sukojin嫌疑人被指控的条款是《刑法典》关于导致灾害的疏忽的第188条、《刑法典》关于造成人死亡的疏忽的第359条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关于石油和天然气的2001年第22号法律第53条,经《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第6号第40条第8款修订,2023年关于制定政府法规以代替2022年关于创造就业机会成为法律的第2号法律。

此前,6月9日星期日,一场大火袭击了北登巴萨Ubung Kaja村Jalan Cargo II的液化石油气仓库。火灾造成,18人因受伤被送往医院。

Pertamina Patra Niaga的团队在前往现场后表示,着火的液化石油气仓库不是管液化石油气分配的官方代理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