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的职能及其义务

YOGYAKARTA – 董事会是一个非常经常听到的术语。即便如此,也有很多人不知道董事会是什么,公司内董事会的职能是什么。

委员会是一群担任委员职位的人。在印度尼西亚语大辞书(KBBI)中,委员被定义为成员(股东等)任命的人,以履行职责,特别是作为协会管理,公司等的成员。

好吧,委员的职位由一群名为委员委员会的人填补。委员会由最高专员主持。

本文文章将讨论董事会及其公司内部的职能。让我们看看解释!

委托委员会是公司的一体,负责根据公司章程进行一般和/或具体监督,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2007年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第40号法律第1条对此作了规定。

董事会的委托制度的任务是为公司的最佳利益行事,避免一切形式的个人利益冲突。

董事会的任命和解雇、职责和权力、以及与董事会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在公司章程和其他规定中以最佳实践的业务治理为基础。

公司董事会的职责和职能载于2007年第40号法律第114条。

第条、专员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和主要职责包括:

《有限责任公司法》第16条还解释了委员会在公司履行其职能和职责的义务。

以下是PT法规定的公司内部专员委员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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