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处理 COVID-19 的好故事和坏故事
雅加达 - 冠状病毒或COVID-19的传播是世界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印度尼西亚,它设定了一个紧急时期,直到5月29日。在印度尼西亚,在日冕紧急情况下,处理COVID-19患者也遇到了一些障碍。
除其他事项外,几天前,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段视频,内容是关于一名患者在COVID-19的监督下被医院拒绝。医院要求他去一家较大的医院接受治疗。
政府负责冠状病毒处理的发言人阿赫马德·尤里安托说,在事件中,医院没有拒绝,而是因为没有能力处理COVID-19,病人被转诊到一家大医院。
然而,他说,医院的沟通方式是错误的。据推测,病人得到了一封求职信,由可以治疗他的医院决定。
"所发生的事情并没有被拒绝。医院觉得没有护理能力。他应该指。引用方式仅(错误),然后(应)给予求职信,确定指在哪里。它不只是发布,"尤里说,星期三,3月18日。
尤里说,医院因程序管理不善而受到制裁。他说,制裁是由医院协会实施的。"这已经由医院协会处理了,"尤里说。
另一个问题是,一些处理COVID-19的转诊医院没有定期向中央政府报告病毒死亡病例。这在一段时间前就犯了病人数据和死亡受害者的错误。
截至3月17日星期二,印尼全国因COVID-19而死亡的人数多达7人。但3月18日星期三,这一数字跃升至19人。
这一数字是在卫生部再次向所有处理COVID-19的医院确认死亡数据后获得的。直到最后,据透露,一些医院没有报告死亡病例从3月12日至3月17日。
"我们报告了一例死亡病例,数据收集存在问题,因为今天上午我们重新检查后,我们与所有治疗该病例的医院进行了协调,结果发现,自 3 月 12 日至 17 日,一些医院没有报告过死亡病例,"Yuri 说,并补充说,未来患者激增的数量将会增加。
尤里说:"我们希望,在4月份与社区开展活动后,我们已经开始看到结果,我们希望这一结果将开始得到控制。
有负面消息,也有正面消息。昨天,3月18日星期三,政府与私立医院合作,处理COVID-19的传播。有三家私立医院参与对抗这次病毒爆发。其中,西洛姆凯拉帕杜阿医院、米特拉凯卢阿尔加贾蒂亚西医院和赫米娜卡拉旺医院,这三家医院将致力于其所有基础设施,用于治疗服务,COVID-19筛查服务。
此外,政府还与实验室网络合作,对COVID-19标本进行检查。除其他外,西洛姆、卡尔贝的实验室网络和邦达集团的实验室网络。
有了这种援助,预计在COVID-19的处理中,它将不再专注于国有医院。但是,从私营部门也可以大规模帮助,并可以认真执行它。
尤里安托说:"通过这种方式,预计将最大限度地尽早发现病例。
印尼私立医院协会(ARSSI)主席苏西·塞蒂亚瓦蒂表示,该协会将始终遵循政府处理COVID-19的指示。然而,他们需要政府在采购医疗设备(如安全服装)方面给予支持。
苏西说:"我们随时准备提供帮助,但我们也需要政府的支持,包括医疗器械的采购。
关于医院拒绝冠状动脉病患者,苏西说,这是一个误解。从他与医院和治疗病人的医生的谈话中,没有任何拒绝的成分。但是,医院没有处理 COVID-19 的能力,因此建议患者前往其他医院。此外,患者当时的病情并未导致严重症状,尽管被列入受监督的患者类别(PDP)。
"因此,这种关注仅存在于低 PDP 类别中。因此,决定不再对此进行进一步审查,这一类人必须进行自我隔离,"苏西说。
阿扎尔大学法律专家苏帕吉·艾哈迈德说,COVID-19患者拒绝事件非常严重。他说,根据2009年《卫生法》第36号,拒绝帕西登的医院可被判处两年监禁。
因此,要求政府在医院建设中坚定和明智,以优先考虑人性而不是利润。此外,政府必须始终如一地执行这些法律。因为,病人被医院拒绝的情况,这次不是刚刚发生的。
"现有的制裁应始终如一地实施。如果没有明确的参考,患者不应被遗弃。
阿扎尔大学法律专家苏帕吉·艾哈迈德
萨卡达尔信息在2009年《卫生法》第36条第32条中载有这一问题:
(一)在紧急情况下,政府、私营医疗机构应当首先为挽救病人生命、预防残疾提供医疗服务。(2) 在紧急情况下,禁止政府和私人保健设施拒绝病人和/或要求提前付款。
然后,该条还载有第190条规定的刑事规定,即:
(一)保健设施负责人和/或保健工作者在保健设施执业或工作,故意不向病人提供急救的,处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二)款第(二)款所称的紧急病人的罚款,最高刑罚为2年(2年)和最高罚款2亿卢比(2亿卢比)。(2) 如果第(1)款所述行为导致残疾或死亡,保健设施负责人和/或保健工作者应处以最高10年(10年)监禁和最高100万卢比(10亿卢比)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