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党起诉在地区法院选举中携带候选人配偶的规则

雅加达 - 工人党将向宪法法院(MK)提交2016年第10号法律第40条第(3)款关于选举(选举法)的实质性测试申请,因为它被认为违反了1945年宪法。“我们已经准备好了宪法法院的申请材料,只是等待一些来自州长,摄政王和市长候选人的额外申请人,他们将与工人党一起成为宪法法院的申请人,”工人党选举特别小组主席赛义德萨拉胡丁在5月12日星期日在雅加达收到的一份书面声明中说。《选举法》第40条第(3)款规定,只有拥有区域代表委员会(DPRD)席位的政党(政党)才能在选举竞争中携带一对候选人。根据工人党的说法,这条规则不是宪法性的,因为它不公平。“规则显然是不公平的。每个在2024年DPRD成员大选中获得选票的政党,无论是获得DPRD席位还是未获得DPRD席位的政党,都应有同样的权利提出候选人对,”赛义德说。赛义德说,宪法法院自19年前以来一直确认这一点。他说,根据宪法法院当时的裁决,自2005年地区选举以来,所有政党都被允许提出一对候选人,包括没有DPRD席位的政党,只要政党或政党组合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要求收集有效的选票。“过去,在2005年以来不一致的地区选举规则中,使用选票获得的候选人配偶的提议条件至少确定为15%,那么在那段时间里,所有非现任政党都可以通过联盟方式参加提议的地区选举候选人配偶,”他说。赛义德解释说,自2015年开始制定选举规则以与过渡期限(过渡期限)计划同时制定以来,至少有两项规则变化。首先,使用投票率的候选人配偶提案的门槛从15%增加到25%。第二,改变有关允许提议选民的政党的规则。“以前,如果基于宪法法院的裁决,所有在选举中获得有效选票的政党都可以提名候选人,但现在只有拥有DPRD席位的政党才能限制这种权利。这就是问题所在,”赛义德说。据他介绍,《同步选举法》的制定者不应包含宪法法院驳回其实质内容的规范。他说,宪法法院已经规定了“或”在提议使用席位或使用选票的候选人资格的条件中,必须将其解释为两种选择之间的替代方案。“如果政党或政党组合想使用DPRD席位进行投票,请。如果你想使用选票,也可以投票。该规定适用于拥有席位的政党和没有DPRD席位的政党,”赛义德说。他补充说,根据宪法法院的说法,“或”这也应该被解释为对民主精神的宽容态度,允许在DPRD中没有席位的政党进行选举,以便参加地区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