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N棉兰法官判处3名被告信使52.5公斤冰毒

MEDAN - 棉兰地区法院法官小组判处三名被告死刑,即Al Riza,Hanisah和Maimunkarena,被证明是重达52.5公斤的甲基苯丙胺和323,822粒摇头丸的毒品快递员。

“与此同时,被告Hamzah,Nasrullah和Mustafa被判处无期徒刑,”主审法官Abdul Hadi Nasutionsaat在北苏门答腊棉兰地方法院宣读判决书时说,ANTARA于5月8日星期三报道。

阿卜杜勒·哈迪继续说,法官小组认为,六名被告被证明犯有违反印度尼西亚共和国2009年第35号法律第114条第(2)款第(1)款的罪行,该款涉及麻醉品作为主要指控。

他说,文章的本质是,六名被告犯有恶意和解的犯罪行为,成为以超过五克的非植物形式买卖一类麻醉品的中间人。

阿卜杜勒·哈迪解释说,惩罚的重量是,六名被告不支持政府根除毒品的计划,罪行是一项特殊的罪行和国家网络。

“与此同时,没有发现六名被告的减轻事件,”他说。

宣读判决书后,法官小组给被告的检察官和法律顾问七天时间去想,接受或上诉判决。

这一裁决与棉兰地区检察官办公室JPU Rizkie Andriani Harahapyang要求判处六名被告冰毒快递员死刑的要求不同。

Rizkie在起诉书中表示,2022年10月22日星期六,Hanisah与Maimun,Salman(DPO)和Erul(DPO)在马来西亚会面,讨论买卖甲基苯丙胺和摇头丸。

“Hanisah和Erul作为毒品买家同意从马来西亚分发到棉兰的毒品交易,将其运送到南苏门答腊巨港,”他说。

然后,在2023年4月9日,Maimun联系了Hanisah,前往巨港寻找一辆汽车。然后,Erul以2亿印尼盾的价格购买了一辆汽车作为运输工具。

此外,2023年8月5日,被告Hanisah向被告索要1亿印尼盾。然后,哈尼萨要求埃鲁尔再支付2.4亿印尼盾,这是被告纳斯鲁拉的账户,被告Al Riza是Hanisah的丈夫。

“剩余的1.4亿印尼盾被转移到被告Maimun,并要求Hanisah在被护送到巨港之前找到仓库,”Rizkie说。

之后,哈尼萨联系被告穆斯塔法,寻找位于棉兰松加尔区的仓库。

简而言之,2023年8月8日,被告Al Riza邀请Hamzah和Narsullah到仓库将证据带到目的地。

“然后BNN RI收到有关棉兰松加尔区冰毒类麻醉品和摇头丸流通的信息,”Rizkie说。

此外,国家麻醉品局(BNN)的官员逮捕并没收了冰毒和摇头丸的证据,并进行了开发以寻找其他肇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