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印度尼西亚的不同宗教的婚姻规则,是否允许在民事登记处入室盗窃?

YOGYAKARTA – 我们中的一些人可能遇到过跨信仰婚姻,无论是亲戚,朋友还是名人。其中一件兴奋的是Rizky Febian和Mahalini的婚礼计划。

穆斯林Rizky将编辑Mahalini,他坚持印度教。但苏莱证实,在宣布婚礼计划之前,马哈利尼已经依了。

那么,印度尼西亚跨信仰婚姻的规则如何呢?

基本上,印度尼西亚的婚姻法并不严格规范跨信仰婚姻。

根据1974年关于婚姻的第1号法律(婚姻法),婚姻的意思是男女作为丈夫和妻子之间的内在的出生联系,旨在基于全能的神性形成幸福和永恒的家庭(家庭)。

《婚姻法》第2条第(1)款规定,如果:

上述述述述可以得出结论,婚姻法可以移交给各自宗教的教义,涉及跨信仰婚姻规则。

然而,最高法院(MA)曾作出裁决,要求在民事登记处登记跨信仰婚姻。

这一规定载于最高法院第1400K/PDT/1986号裁决中。裁决指出,当时民事登记处被允许进行跨信仰婚姻。本案源于穆斯林女性申请人希望与她的新教基督教伴侣签署的婚姻。

最高法院在裁决中指出,民事登记处提交婚姻登记,选择婚姻不按照伊斯兰教进行。因此,请愿人不再忽视他的宗教地位(伊斯兰),那么民事登记处必须举行并登记婚姻,作为举行跨信仰婚姻的结果。

即便如此,目前,跨信仰婚姻不能再记录。因为,如果提交法院,法官无法批准他的登记申请。

本规定符合最高法院(SEMA)第2/2023号通函,内容涉及法官在起诉不同宗教和信仰的人际婚姻登记申请的指示。

SE中,解释法官有义务以以下条例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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