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府要求加密资产所有者报告或定罪

雅加达 - 韩国重申了其对金融透明度的承诺,向加密资产持有人发出警告。资产持有人有者有义务报告其在外国加密交易所的所有权,否则将面临刑事指控的风险。此举是该国收紧金融和加密监管的努力的一部分,以应对加密相关犯罪激增。

哈纳银行资产管理集团(Hana Bank Asset Management Group)的税务会计师Daekyung Kim的一份报告显示,在韩国以外的交易所持有的数字资产被视为外国资产,必须根据所得税法进行报告。报告截止日期设定为每年6月30日,条件是所有外国金融账户的总余额超过5亿韩元。

韩国已采取积极主动措施,通过建立永久的虚拟资产犯罪调查股,打击加密犯罪。该国还将于7月19日实施其首项全面的加密法规,该法规将对加密行业的市场操纵处以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未能报告账户所有权细节的个人的罚款范围为账户余额的10%至20%。如果未报告的加密交易者钱包的余额超过50亿韩元(超过360万美元或约合58.518亿盾),则所有者可面临刑事指控。

报告过程需要详细信息,例如全年最高的月末余额,以及余额在余额日期使用汇率向本地货币转换。根据《所得税法》,此报告义务适用于“国内居民和公司”,外国人和海外韩国人的人口标准不同。

韩国国家税务局(NTS)向有望根据先前报告历史和通过国际信息交换协定获得的信息等数据向有望报告外国金融账户的个人发送通知。但是,收到通知并不总是保证报告义务,个人必须评估他们是否符合强制性报告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