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劫匪在玛琅被捕,可判处12年徒刑
马朗 - 东爪哇省玛琅摄政区卡利帕雷区共有四名抢劫肇事者于2024年4月5日星期五采取行动,最高可判处12年徒刑。
玛琅警察局副局长Kompol Imam Mustolih表示,这四名首字母为M(43),ES(51),KA(43)和S(40)的人被指控犯有《刑法典》第365条第(2)款第2款。
“肇事者受到12年徒刑的威胁,”他于4月25日星期四在东爪哇省玛琅警察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被安塔拉扣押。
伊玛目解释说,抢劫事件发生在4月5日星期五08.04 WIB,在卡利帕雷区Tumpakrejo村的Krajan Hamlet,受害者的首字母缩写为RS(43)。受害者被六人逮捕。
据他说,在收到抢劫报告后,玛琅警方的调查和犯罪股(Satreskrim)进行了调查,逮捕了四名肇事者。而另外两名肇事者目前仍在被警察追捕。
「联合小组随后设法确定了肇事者。然后,在2024年4月20日,四名肇事者在各自的家中被捕,“他说。
玛琅AKP警察公民主任Gandha Syah Hidayat补充说,抢劫事件始于六名肇事者四次策划抢劫。其中一名首字母缩写为S的肇事者是受害者的邻居。
“抢劫计划已经多次被取消,只是在第四行动中成功了。肇事者知道受害者存储现金,因为他努力向邻居借钱,“他说。
他继续说,嫌疑人有各自的角色,即M是抢劫案的策划者,与目前仍然逍遥法外的其他肇事者之一。在抢劫期间,嫌疑人M在被用到受害者家中的汽车上等候。
抢劫前,嫌疑人S首先观察到受害者的家被用作目标。然后,嫌疑人S给出代码给其他嫌疑人转向受害者的家。
“其余的,四名嫌疑人去了家,然后用他的称向受害者打招呼。出来的受害者立即被肇事者窒息,并被带到其中一个房间。受害者的手、脚、嘴巴和眼睛被胶带覆盖,“他说。
抢劫后,肇事者随后逃往勿里达摄政区。抢劫的肇事者拿走了价值5500万印尼盾的现金,一些黄金首饰和七本机动车所有权书(BKPB)。
“抢劫的钱,包括出售的珠宝,然后由肇事者分配,其中有500万印尼盾,700万印尼盾和1200万印尼盾。这取决于他们各自的角色。钱被用于开斋节的需求,“他补充说。
案件披露时,玛琅警察保安队查获了一些证据,如用于绑架受害者的大胶带或粘合胶带,200万印尼盾的现金和一辆被借来进行抢劫的四轮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