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袭击登巴萨Satpol PP办公室的被告 被判处2年徒刑
BALI - 登巴萨地区法院(PN)的法官小组在袭击登巴萨市公务员警察部队(Satpol PP)的成员和办公室的案件中,每人判处四名被告两年徒刑。
他们是Nanang Kosim(31岁),Heri(39岁),I Nyoman Sukerta(44岁)和Udi Imam Tutuko别名Uut(46岁)。这四人都被判犯有对国家官员的暴力犯罪。
“判处被告两年徒刑,”登巴萨地区法院首席法官I Wayan Yasa在宣读4月23日星期二在PN Denpasar宣读判决书时说。
Wayan Yasa解释说,这四人均受到刑法典(KUHP)第214条第(1)款第214条第(1)款的刑事威胁,以及《刑法典》关于暴力或暴力威胁的第211条,强迫官员执行公职行为或不执行合法职位行为,胁迫和抵抗由两人或更多人与盟国一起进行。法官的判决低于检察官(JPU)要求的六个月,后者在上一次听证会上要求被告每人判处两年零六个月的刑期。
法官的裁决中,JPU 和被告都声称接受了判决。
早些时候,JPU Kejari mereka Denpasar Aristdianto Saragih在他的起诉书中解释说,四名被告与两名名为Velny Veliksan Sadja别名Fenly和Jefry Gifary Mukhlis别名Bang Jep(军事法庭上的单独起诉文件)的TNI成员一起行动。袭击登巴萨市Satpol PP成员的事件始于Satpol PP登巴萨负责人对PSK(商业性工作者)妇女进行纪律处分行动,Satpol PP的商业性工作者是Satpol PP的商业性工作者。Kedua Wimmy Road的卖淫本地化。2023年11月25日,警察设法吸引了33名妇女,并被带到登巴萨市Satpol PP办公室。行动结束后,被告
登巴萨市Satpol PP办公室到达后,下午4点30分左右,两名印尼国民军成员踢门,自发地掏出一把黑色手枪,但没有开枪。门打开后,他们立即进来,暴力行事。Bang Jep使用枪手击中左脸颊并用左手击中脸部。于是这名男子逃跑了。然后用手枪手柄击中丰田Kijang Nopol DK 8294 B巡逻车的玻璃。Fenly通过手枪手柄击中右手,两次头戴上黑色手枪,但没有开枪。与此同时,Sukerta从后面拿着Satpol PP成员的脖子,当时他被Fenly击中,并被Fenly命令女子从办公室出门。Nan Kosim进一步击中了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