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港出售日惹学生宿舍的公证人案件,嫌疑人和Barbuk 被移交给Kejari

南苏门答腊 - 南苏门答腊检察官办公室(Kejati)(Sumsel)将嫌疑人公证人的首字母缩写EM连同证据(腐败案件将日惹的学生宿舍资产出售给巨港地区检察官办公室(Kejari)。

EM嫌疑人被拘留在巨港二级A级女子监狱(Lapas)20天至2024年5月8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条第(1)款规定的拘留的基础,即担心嫌疑人会逃跑,消除证据或重复犯罪行为,”Kasi Penkum Kejati Sumsel Vanni Yulia Eka Sari在巨港说,4月19日星期五,被Antara扣押。

他解释说,在本案中,有多达六名嫌疑人被点名。除EM外,其他嫌疑人的首字母缩写ZT,DK,NW和另外两人已死亡AS(Alm)和MR(Alm)。

瓦尼说,嫌疑人犯下的犯罪模式,即EM作为巨港的公证人,制作了97份基金会资产契约,旨在出售由嫌疑人MR和ZT在日惹犯下的梅苏吉小屋学生宿舍。

本案中,EM嫌疑人被指控违反Primair:第2条第(1)款jo第18条法律编号: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犯罪行为的第31号法律修订的2001年第20号法律,关于修正法律编号: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犯罪行为的第31条第55条第(1)款第1款KUHPidana。然后Subsideir:第3条jo第18条法律编号: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犯罪行为的第31条,经2001年第20号法律修订,关于法律的修正: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犯罪行为的第31号法律,jo第55条第(1)款第1款KUHPid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