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苏拉威西岛警方未能在东加拉走私25公斤冰毒
PALU - 中苏拉威西地区警方已成功阻止在东加拉摄政区走私25公斤甲基型毒品。“中苏拉威西岛麻醉品局第三分局的成员从公众那里收到的信息,即有人将在东加拉摄政区进行甲基苯丙胺交易,并将被带到南苏拉威西岛的Sidrap,”中苏拉威西岛警察公共关系负责人Kombes Djoko Wienarto在安塔拉中苏拉威西岛警察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他解释说,AM嫌疑人(42岁)的逮捕于2024年3月31日20:30 WITA左右在东加拉摄政区进行。从逮捕中,警方查获了25包甲基型麻醉品,两个包裹袋和一部手机的证据。“根据检查结果,作为南苏拉威西岛居民的嫌疑人有权根据老板的命令以首字母E取货,并从马来西亚的K取货,”他解释说。他说,25公斤的甲基苯丙胺是用船和四名船员(ABK)从北加里曼丹的塔拉坎带来的,并计划在南苏拉威西地区流通。“在东加拉,我们被拘留之前,四名船员没有被拘留,因为他们没有被证明参与此案,但我们仍在再次调查此案,”Djoko说。与此同时,中苏拉威西岛地区警察Kombes Pol Dasmin Ginting的毒品调查(Dirresnarkoba)主任补充说,嫌疑人被承诺获得1亿印尼盾的工资,负责护送和监督毒品,直到他们到达目的地。到目前为止,警方继续深化与国际网络有关的工作。“马云已经进行了两次毒品走私,我们正在追捕甲基苯丙胺的所有者,”他说。为了解释AM嫌疑人的行为,第114条第2款被控犯有最高死刑和最高六年徒刑。此外,第112条第2款,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和最高五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