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托·马亨德拉被判处7个月监禁,法官下令将他从拘留室释放

雅加达 - 南雅加达地区法院(PN Jaksel)判处被告Mahendra Dito Sampurno又名Dito Mahendra无证拥有枪支和弹药的案件,并被判处七个月监禁。

“判处被告Mahendra Dito Sampurno七个月监禁,”PN首席大法官Jaksel I Dewa Made Budi Watsara说,ANTARA于4月4日星期四报道。

法官指出,检察官(JPU)指控,迪托·马亨德拉(Dito Mahendra)已被合法和最终判定犯有未经许可存放火器和弹药的犯罪行为。

PN Jaksel法官小组认为,Dito Mahendra有罪的是,被告知道存放枪支和弹药的合法性规则,但被告疏忽和忽视,因为有些枪支和弹药没有许可证。

法官说,虽然减轻被告罪的事情并没有使审判复杂化和加速审判,但被告人很年轻,从未被定罪。

「此外,被告一般有持有枪支的许可。被告是Perbakin的成员和枪击小组,被告已经正确保留了枪支和弹药,“他说。

法官小组还规定,被告的被捕和拘留期限完全从判处的刑期中扣除。

“命令被告Mahendra Dito Sampurno立即被释放,”他说。

此前,检察官(JPU)指控被告Dito Mahendra因违反印度尼西亚共和国1951年第12号紧急状态法第1条第1款而被判处一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