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琅抢劫和谋杀肇事者的动机,需要婚姻费用
玛琅 - 玛琅警方透露了在Jalan Wendit Timur Number 22 RT3/5,Krajan Hamlet,Mangliawan Village,Malang Regency,East Java发生的抢劫和谋杀案的动机。
玛琅警察局副局长Kompol Imam Mustolih表示,两名首字母为MWHA(29)和MIFA(28)的嫌疑人的动机是需要钱来支付婚姻费用和债务。
“嫌疑人暴力盗窃的动机是,嫌疑人需要钱来支付婚姻费用和偿还债务,”伊玛目说,据ANTARA报道,4月3日星期三。
被指控的抢劫和谋杀事件发生在Pakis区,发生在周五(22/3)约19.15 WIB。其中一名受害者的邻居在19.30 WIB听到受害者的尖叫声。
在导致谋杀的所谓抢劫事件中,受害者死于尖锐物体刺伤,名为Sri Agus Iswanto(60岁)。另一名名叫Esther Sri Purwaningsih(69岁)的受害者脸上受伤。
伊玛目解释说,在调查此案时,玛琅警察刑事调查股组成了一个特别小组,对犯罪现场进行处理,询问证人陈述并收集一些证据。
据他介绍,根据周五(3月22日)发生的事件的临时结论,这是暴力盗窃罪。该小组设法识别了肇事者,然后逮捕了两名嫌疑人。
“周六(30月3日),一个特别小组努力强行逮捕肇事者,并没收与犯罪有关的证据,”他说。
根据嫌疑人的描述,他继续说,当现场周围的情况平静时,他们犯下了暴力盗窃罪。两名嫌疑人进入受害者家的门廊,然后通过未上锁的侧门进入房屋。
“当时,其中一名嫌疑人被受害者斯里·阿古斯(Sri Agus)所知。然后嫌疑人击中受害者并拿走准备好的菜刀,受害者进行了抵抗,“他说。
与此同时,另一名嫌疑人,即MWHA,进入餐厅,立即击中了另一名受害者Esther Purwaningsih。在伤害受害者后,嫌疑人拿走了受害者的钱包和手机。
两名肇事者被控犯有多项条款、《刑法典》第365条第(1)款、第2款、第3款、第(3)款和第(4)款,以死刑或无期徒刑或最高20年或最高20年期限的威胁,并处以最高7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