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亚齐警方逮捕4名罗兴亚族走私者

Banda ACEH - 西亚齐警方逮捕了四名涉嫌参与将数十名罗兴亚族移民走私到当地梅拉博水域的居民。

“被捕的四名肇事者涉嫌与人口走私案件有关,”西亚齐警察局局长AKBP Andi Kirana说,据ANTARA报道,4月2日星期二。

这四名肇事者被拘留在西亚齐警察总部,他们每人都有首字母HS(33),他们是南亚齐摄政区东拉布汉哈吉区Peuneulop村的居民。

然后,M(46岁)是南亚齐摄政区西拉布汉哈吉区库塔伊博村的居民,E(49岁)是南亚齐摄政区东拉布汉哈吉区Peuneulop村的居民,HI(25岁)是南亚齐摄政区Tangan-Tangan区Drien Kipah村的居民。

“肇事者是在另一个地点被捕的,”警察局长说。

警察局长安迪·基拉纳(Andi Kirana)解释说,这四名嫌疑人此前涉嫌将数十名罗兴亚人运送到亚齐大陆,导致一艘载有移民的船只于周三(20/3)在西亚齐摄政区的Meulaboh水域倾覆。

数十名罗兴亚人此前曾从孟加拉国出发前往马来西亚,并被四名嫌疑人在亚齐沙市水域接走,目的是在亚齐省境内暂时过境。

后来抵达亚齐后,被运送的罗兴亚族将被陆路带到北苏门答腊地区,然后通过海路被派往马来西亚。

到目前为止,警方仍在从西亚齐警察总部被拘留的一些嫌疑人那里挖掘一些信息。

警察局长安迪·基拉纳(Andi Kirana)解释说,据称这次走私涉及来自亚齐省的一些渔民。

本案中,警方还查获了一些证据,包括1台iPhone 11 Promax品牌智能手机,1台Infinix品牌智能手机,1台诺基亚105品牌手机,1本BNI储蓄簿代表Safarina,帐号为181xxxx360。

到目前为止,警方仍在调查和调查涉嫌罗兴亚人种族走私的案件。

这四名嫌疑人还被指控犯有《印度尼西亚共和国2011年第6号移民法》第120条第(1)款和第(2)款和/或第114条第(2)款,或《刑法典》第55条第(1)款至第1e款,最高可判处15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