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 新加坡 开始生效 逃犯引渡条约

雅加达 - 印度尼西亚政府和新加坡政府已于2024年3月21日开始有效执行有关通缉人引渡的协议。

“印尼-新加坡引渡条约是一项非凡的法律领域合作成就,是外交成功的历史,”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和人权部长Yasonna H. Laoly 说,ANTARA于3月29日星期五报道。

印尼-新加坡引渡条约是印尼政府继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澳大利亚、香港特区、大韩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度、巴布亚新几内亚、越南、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伊朗之后执行的第12次引渡条约。

Yasonna于2022年1月25日在廖内群岛民丹岛签署的协议已通过2023年第5号法律获得批准,该法律涉及批准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与新加坡共和国政府之间关于驱逐逃犯的协议。

Yasonna认为,考虑到新加坡以前只与某些国家和管辖区有引渡合作框架,该条约成为印尼外交成功的历史。

“即美国、德国、香港特区和国家共养成员国,”他补充说。

Yasonna解释说,新加坡的地位,目前是世界最大经济中心之一,也是印度尼西亚和新加坡必须遵守引渡条约的考虑因素。

此外,引渡条约还补充并完善了两国对法律合作的承诺,特别是将犯罪肇事者的逃犯遣返回本国。

法律和人权部长说:“印度尼西亚和新加坡已经就刑事事事务(东盟相互法律援助协定)达成了互助协定,作为各种形式的法律合作的基础,包括与寻找犯罪分子,返回证人,搜查和没收刑事资产有关的法律合作。